主要領導
局長何永斌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檔案、史志及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宣傳報導、新聞發布工作;指導全市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後勤總務、機關值班、信訪、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外事工作和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協助局領導進行危機事件處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計畫財務科
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質監系統計畫、財務管理制度、基本建設規劃;編報部門預決算並下達預算;管理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和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及制裝工作;負責對預算、項目經費執行情況及日常財務管理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財務、票據、收費項目的報批工作;擬訂全市質監系統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制度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和組織實施系統及市局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承擔質量技術監督統計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質量管理科(市質量興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全市質量工作的巨觀管理;組織推進質量興市和名牌發展戰略;承擔市質量興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建立並實施全市產品質量誠信制度;組織全市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工作;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綜合規劃、技術機構及實施室建設規劃、計畫;組織管理全市質監系統科研、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等工作;監督管理強制性認證、自願性認證等認證相關活動;對全市實驗室、認證機構和認證認可活動從業人員進行監督管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產品質量監督科(法規科)
擬訂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的工作制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及後處理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強制檢驗和風險監控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專業性監督;監督管理產品質量檢驗機構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負責全市系統行政執法的巨觀管理和指導工作;宣傳貫徹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本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各縣(市)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系統行政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標準化科
負責擬訂全市標準化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受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和複審,依法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配合WTO/TBT通報諮詢中心和信息標準化方面的工作;指導協調開展農業、工業和服務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全市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歸口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計量科
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擬訂(修訂)地方計量檢定規程、技術規範和校準規範;管理全市計量授權工作;規劃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開展全市強制檢定計量器具檢定工作;管理全市計量器具,組織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質資格;依法管理計量認證工作;依法推行用能單位能源計量管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管理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過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檢驗檢測;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食品生產監管科
擬訂全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市場準入工作;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承擔化妝品生產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依法指導和監管授權食品檢驗檢測機構;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人事科
負責全市質監系統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職業資格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質監系統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管理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職務評審以及相關專業的執行資格工作;承擔出國人員的政審工作;負責系統表彰獎勵工作;歸口管理有關社團和中介組織的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主要職責
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有關質量技術監督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技術規範。
(二)負責全市質量巨觀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和湖北省質量興省戰略;承擔全市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職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三)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推進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及管理產品質量強制檢驗、風險監控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和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管理;監督管理產品質量安全仲裁檢驗、鑑定;依法查處產品質量安全違法行為,按分工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四)承擔全市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食品生產許可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質量監督抽查;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實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五)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組織實施地方標準,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全市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落實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指導用能單位依法自主開展能源計量工作。
(七)統一管理和監督認證認可工作;監督和規範認證市場,監督管理強制性認證、自願性認證等認證相關活動;管理全市檢驗檢測機構和實施室的評審和認可工作,依法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技術機構和社會中介組織進行考核授權、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
(八)承擔綜合管理全市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的職責;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一般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九)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違反標準、計量、質量、食品安全、節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認證認可、特種設備安全、纖維質量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負責辦理質量技術監督行政案件和行政複議案件;根據政府授權,組織協調有關專項打假活動。
(十)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管理和指導系統科研和技術引進工作;負責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技術機構的布局和能力建設規劃。
(十一)負責所屬事業單位和各縣(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二)統一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財務計畫、固定資產、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宣傳及信息工作;負責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工作;指導掛靠協會、學會工作。
(十三)承擔市質量興市戰略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單位地址
地址:荊門市象山三路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