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茶陵縣文廣新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的政府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研究作出全縣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的發展規劃,促進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與經濟、社會事業協調發展。機構設定
縣文廣新局內設3個股室:辦公室、文化藝術股和市場管理股。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起草本局領導部署的有關全面工作的重要會議報告、講話及工作計畫、總結等有關檔案。
2、加強對各股(室)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
3、配合各股(室)加強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向兩辦及上級主管部門上報信息和調研材料。
4、負責本局檔案的收發、傳閱、歸檔和文書檔案的保管、保密。
5、協助局領導安排好本局日常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服務。負責局務會議、基層單位負責人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通知、會議準備和記錄。
6、負責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以及情況的綜合、反饋。
7、負責管理局內貴重器材設備及其他公共財物,努力做好乾部職工的生活福利工作。
8、協助主管內務工作的領導搞好本局車輛的安排和調度,保證工作用車,督促駕駛員做好安全行車和小車的維修、保養工作。
9、負責本局的人事工作,辦理幹部調動手續,保管、使用好本局印章。
10、負責本局的衛生和學習工作安排,督促檢查搞好衛生,建設文明機關,加強學習,建設學習型機關。
11、協助局領導開展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業餘文體活動。
12、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文化藝術股工作職責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制訂全縣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搶救、挖掘、收集、研究、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傳播科學文化知識。
3、負責民眾文化活動的組織、協調和輔導工作。
4、負責管理民間劇團、民間藝人、文化經營戶和其他文化藝術社團。
5、負責文化藝術設施建設,培養文藝人才,發展文學、藝術事業。
市場管理股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市場管理的方針、政策。負責管理全縣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精神產品的經營活動和文化娛樂經營活動。制訂全縣有關文化市場的管理辦法,促進文化市場有序發展。
2、積極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打擊文化市場和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中一切非法經營活動,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3、負責全縣演出、電影、音像、娛樂、美術、藝術教學和新聞出版(著作權)等市場的管理與整頓,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反映全縣文化市場動態
4、負責管理文化市場稽查大隊、演出管理站。
5、負責文化市場經營業主法律法規培訓工作和證照審批辦理工作。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單位職能
縣文廣新局是主管全縣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的政府工作機構,其主要職責是:(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於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制訂全縣文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搶救、挖掘、收集、研究、整理民族民間文化遺產,傳播科學文化知識。
(三)負責全縣境內的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物、革命文物,地上、地下文物、館藏文物以及民間流散文物的保護和管理。
(四)依法依規對全縣文化市場和新聞出版市場進行管理;負責著作權的保護和管理。
(五)負責文化設施建設,培養文藝人才,發展文學、藝術、電影、圖書事業,組織、指導、協調、配合開展全縣各種文化娛樂活動。
(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