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賢方

不久,被推任寧波地方自治籌備會會長。 11月1日,寧波保全會成立,任幹事。 是夜,寧波軍政分府成立,調任執法部長。

范賢方(1877—1917),譜名賢梓,字仰喬,又稱仰嶠,號仲壺,鄞縣縣城人。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中舉人。三十二年(1906)入寧波法政學堂讀書,同年由寧紹台道喻兆藩保舉去日本學習,入東京法政大學速成科,與同盟會人士相交往。三十四年回國,在浙江巡警道兼洋務總辦王豐鎬處任秘書,兼任寧波法政學堂教師。不久,被推任寧波地方自治籌備會會長。宣統三年(1911)7月,與陳訓正等組織寧波國民尚武分會,任副會長,加入同盟會。9月搬入水鳧橋新居後,會議多在他家召開。10月武昌舉義後,寧波魏炯、趙家蓀趙林士等人推他主持回響諸事。10月22日,民團成立,任副團董,聯絡新軍協統劉洵、防軍統領常榮清,準備回響。11月1日,寧波保全會成立,任幹事。11月5日,保全會開會,他主張即日宣告獨立,有的主張俟滬行動,會上意見不一。范賢方、魏炯率尚武會會員及商團、民團千餘人,占領道署,遂以保全會名義出安民告示。是夜,寧波軍政分府成立,調任執法部長。浙江光復,任浙江高等法院院長、浙江省軍政府司法籌備處長。1913年9月返甬,與駐鄞陸軍第三旅旅長顧乃斌、鄞縣知縣沈祖綿等通電討袁。“二次革命”失敗,改名慕蓮,流亡日本。1916年回國,參加驅逐浙江都督朱瑞、實行浙江獨立運動,後任省高等審判廳長。次年9月,軍政府成立,任國法院院長,固背部病疽,於是年農曆八月廿二日逝於任所。1931年歸葬慈谿縣秦可觀岙南山之麓。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