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太平興國元年(976年),正辭通判棣州(今山東惠民地區)、深州(今河北深縣),遷官國子博士。時值饒州(今江西波陽)多獄訟,久而不決,御史中丞劉保勛薦正辭知饒州。正辭立即赴任,大刀闊斧,積案即行解決。朝廷詔令饒州兵將調往京師,有者,懷戀故土不願調遣,用刀故意砍傷腳,正辭下令處斬王興。王興妻投訴於朝廷,太宗趙光義召見,正辭據理力辯,認為饒州等東南地帶雖比較繁榮,但人心不穩,王興煽動軍心,非嚴懲不足以鎮人心。太宗稱讚其勇敢決斷之舉,特遷正辭為膳部員外郎,任江南轉運副使,賜錢50萬。饒州有民甘紹,其家財萬貫,被群盜所劫掠,州捕14人入獄,經逼供,被判死刑。正辭回饒州,覺察此案不實,於是重新審訊。民有告群盜所在者,正辭密令監軍王願追捕,但王願還未到達,群盜即逃走。正辭單騎出城20餘里追趕,揚鞭擊中一賊雙目,遂被捕獲。正辭載其歸來,醫治後,傷愈伏法。前所捕14人全部釋放。
生平經歷
端拱二年(989年),授范正辭為倉部員外郎,後為考功員外郎,通判揚州、定州、杭州。鹹平二年(999年),出為河東轉運使。後因過被貶為滁州團練副使。遇赦,復為倉部考功員外郎,膳部郎中。因年老請求監兗州商稅。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四月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