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教育局

茂名市教育局

茂名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現有班子成員7人,在職幹部職工74人。內設科室16個,其中行政科室11個,事業科室5個。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組織安排局重要會議和文秘、外事、信訪、保密、文書檔案、保衛及機關後勤行政管理、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推廣國語和語言文字工作。

在上級和市委教育工委的領導下,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關於教育工作的各項方針、 政策,保證黨和政府各項任務在教育系統順利完成;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黨建工作;負責市教育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學校以及黨建屬地管理的高校基層黨建工作,擬訂黨建工作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教育局機關、 直屬單位和學校以及黨建屬地管理的高校黨內統計和黨費管理工作;負責市教育局機關、 直屬單位和學校以及黨建屬地管理的高校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承辦上級和市委教育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擬訂分管範圍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及教育經費管理的政策和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財政有關教育資金的具體分配工作;指導本系統基建工作和直屬單位及學校經費的財務管理;負責教育系統和分管範圍的教育統計、信息、消防、防火、防雷、生產安全等工作。

綜合管理中國小、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工作;指導、推動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和推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工作;指導、管理中國小、幼稚園和特殊教育的學制、教學計畫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普通高中教學質量監測工作;協助有關科室指導中國小藝術教育。

行政科室:

教育工會、直屬學校管理科、督導室、德育科、基礎教育科、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

部門職責:

直屬學校管理科

綜合負責直屬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管理,擬訂年度計畫、做好總結和制訂有關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直屬學校的課程開設、教材選用及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學校招生、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的審核發放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子女入托、入學工作;協助其他科室做好相關工作;做好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組織安排局重要會議和文秘、外事、信訪、保密、文書檔案、保衛及機關後勤行政管理、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推廣國語和語言文字工作。

人事科

負責和指導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中國小教師以及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參與擬訂大中專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計畫,並負責選派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分管各類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統籌協調並組織指導大中專、中國小師資培養、培訓、學歷達標工作;管理局機關、局直屬事業單位、直屬學校的人事、老幹部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直屬單位及直屬學校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計財科

負責擬訂分管範圍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及教育經費管理的政策和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財政有關教育資金的具體分配工作;指導本系統基建工作和直屬單位及學校經費的財務管理;負責教育系統和分管範圍的教育統計、信息等工作。

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中國小、學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工作;指導、推動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和推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工作;指導、管理中國小、幼稚園和特殊教育的學制、教學計畫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普通高中教學質量監測工作;協助有關科室指導中國小藝術教育。

德育科

綜合管理和指導學校的德育工作;擬訂學校德育工作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學校德育隊伍的培訓工作;管理指導學校青少年和團隊工作;負責全市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科技教育、安全教育、社會實踐教育、國防教育工作。

督導室

負責全市教育總體改革和發展的檢查和督導工作;制訂教育督導工作計畫和督導評估方案、標準;負責對縣(市、區)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進行督導,並對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綜合的指導、監督、評估;負責教育強鎮、強縣和中國小等級評估;負責局政策法規、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評價工作;草擬地方性教育政策檔案;指導教育體制、辦學體制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研究和試點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華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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