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丙胺類藥物所致精神障礙

苯丙胺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中樞興奮劑,其合成原料主要是麻黃鹼和去甲偽麻黃鹼。苯丙胺類藥物具有較強的精神依賴性,其表現是服用後可體驗到欣快感,自信心增強,精力旺盛,注意力集中,飢餓感和疲勞感減輕,警惕性增強,情緒焦慮等。一般分為傳統型、減肥型、和致幻型三種,三類藥品都會對人體的精神、臟器造成巨大的危害。

病因

1.神經生物學因素,苯丙胺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中樞興奮劑,其合成原料主要是麻黃鹼和去甲偽麻黃鹼。苯丙胺類藥物具有較強的精神依賴性。
2.心理因素,長期、大量濫用苯丙胺類藥物後,停止使用數小時至數周可出現用藥渴求、焦慮、抑鬱、疲乏、失眠或睡眠增多、精神運動性遲滯、激越行為等症狀。
3.社會因素。

臨床表現

1.依賴症狀(成癮綜合徵)
患者因反覆使用苯丙胺類藥物導致軀體和心理對苯丙胺類藥物的強烈渴求與耐受,這種渴求導致的行為已大於其他重要活動,有強烈使用苯丙胺類藥物的強烈欲望,對苯丙胺類藥物使用的開始、結束或劑量的自控力下降,明知道苯丙胺類藥物有害仍然使用,對苯丙胺類藥物的耐受性增高,使用苯丙胺類藥物時體驗到快感。必須在使用苯丙胺類藥物後才能消除停止服用苯丙胺類藥物引起的戒斷反應。
2.戒斷症狀(戒斷綜合徵)
苯丙胺類藥物依賴的軀體戒斷症狀、體徵通常不明顯,長期、大量濫用苯丙胺類藥物後,停止使用數小時至數周可出現用藥渴求、焦慮、抑鬱、疲乏、失眠或睡眠增多、精神運動性遲滯、激越行為等症狀。
至少有下列3項精神症狀:①意識障礙;②注意不集中;③內感性不適;④幻覺或錯覺;⑤妄想;⑥記憶減退;⑦判斷力減退;⑧情緒改變,如坐立不安、焦慮、抑鬱、易激惹、情感脆弱;⑨精神運動性興奮或抑制;⑩不能忍受挫折或打擊;?睡眠障礙,如失眠;?人格改變。
至少有下列2項軀體症狀或體徵:①寒顫、體溫升高;②出汗、心率過速或過緩;③手顫加重;④流淚、流涕、打哈欠;⑤瞳孔放大或縮小;⑥全身疼痛;⑦噁心、嘔吐、厭食,或食慾增加;⑧腹痛、腹瀉;⑨粗大震顫或抽搐。
3.急性中毒
大量濫用苯丙胺類藥物可引起血壓升高、脈搏加快或減慢、頭痛、噁心、嘔吐、出汗、口渴、發熱、瞳孔擴大、睡眠障礙等,部分濫用者可出現咬牙、共濟失調。嚴重者出現心律失常、驚厥、循環衰竭、出血或凝血功能障礙、昏迷甚至死亡。
4.慢性中毒
長期大量濫用苯丙胺類藥物可出現體重下降、磨牙動作、口腔黏膜損傷和潰瘍、較多軀體不適主訴、肌腱反射亢進、運動困難和步態不穩等,伴有注意力和記憶力等認知功能障礙。
5.精神障礙
可在長期濫用藥物後逐漸出現,也可在一次濫用後發生,其症狀表現與偏執型精神分裂症相似,應注意鑑別。表現為錯覺及幻覺、敏感多疑、偏執固執、被害妄想、自傷和傷人等,個別患者出現躁狂樣表現。

檢查

1.一般體檢及神經系統檢查
一般檢查包括觀察意識、體溫、脈搏、血壓、呼吸等,了解有無嚴重感染、重度及嚴重軀體疾病和顱腦外傷等器質性疾病體徵。重點應做神經系統的相關檢查,留意有無腦部器質性疾病的證據。
2.精神檢查
全面的精神檢查,包括外表與行為、言談和思維、情緒狀態、感知覺、認知功能、自知力,動作行為等。
3.輔助檢查
血常規、血生化、甲狀腺激素等常規化驗,腦電圖、腦CT、腦MRI等輔助檢查,了解有無軀體疾病及腦部器質性病變。
4.心理測評
人格測試如汪衛東教授研發的憶溯性人格發展量表(WMPI)、明尼蘇達多項人格量表(MMPI)和艾森克人格問卷等,症狀自評量表等。抑鬱自評量表(SDS)以及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D)等。

診斷

診斷參照ICD-10苯丙胺類藥物依賴診斷標準:
1.具有非醫療目的濫用苯丙胺類藥物的強烈意願。
2.對苯丙胺類藥物濫用行為的開始、結束及劑量難以控制。
3.濫用苯丙胺類藥物的目的是減輕或消除戒斷症狀。
4.減少或停止濫用苯丙胺類藥物後出現戒斷症狀。
5.濫用苯丙胺類藥物的過程中耐受性逐步增加。
6.不顧社會約束,選擇濫用方式的(時間、地點、場合等)自控力下降。
7.由於濫用苯丙胺類藥物逐步喪失原有的興趣愛好,並影響到家庭、社會關係。
8.知道濫用苯丙胺類藥物的危害仍堅持濫用。
9.減少或停止濫用苯丙胺類藥物後出現戒斷症狀,重新濫用時劑量較前增加。
在以往12個月內發生或存在3項以上即可診斷為苯丙胺類藥物依賴。
除參照以上診斷標準外,診斷時還應注意以下幾點:①末次使用苯丙胺類藥物48小時內的尿毒品檢測結果;②病史、濫用藥物史及有無與之相關的軀體併發症,如病毒性肝炎、結核等,還應注意有無精神障礙、人格障礙等心理社會功能的障礙;③患者的一般情況、生命體徵、意識狀況,有無注射痕跡、有無相關的精神症狀;④性病、愛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傳染病的檢測結果等。

治療

1.戒斷症狀
(1)抑鬱、乏力、渴求等症狀嚴重者可使用抗抑鬱藥物。
(2)若出現幻覺、妄想症狀,建議使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待幻覺、妄想症狀消失後逐漸停止使用。
(3)譫妄者應進行系統檢查以排除其他原因。
2.急性中毒
(1)將吸毒人員置於安靜的環境,減少刺激。
(2)嚴密監測生命體徵,維持呼吸、循環穩定,維持水電解質平衡,必要時給氧。
(3)鼓勵多飲水,如口服濫用藥物時間不超過4小時可行洗胃、催吐。
(4)酸化尿液以加快苯丙胺類藥物的排泄,予氯化銨口服,每3~4小時重複1次,使尿液pH值控制在6.6以下。如果吸毒人員有高熱、出汗、代謝性酸中毒,則不宜酸化尿液。
(5)可採用物理降溫方法降低體溫。
(6)若吸毒人員出現驚厥,則緩慢靜脈注射地西泮或者氯硝西泮等苯二氮?類藥物,必要時15分鐘重複1次。靜脈注射地西泮、氯硝西泮能導致喉痙攣或呼吸抑制,應做好氣管插管準備。
(7)如出現嚴重高血壓應警惕顱內出血,給予緊急處理,可使用酚妥拉明靜脈緩慢注射。
(8)興奮激越、行為紊亂,可使用抗精神病藥物如氟哌啶醇2.5~5mg肌內注射,亦可用苯二氮卓類如氯硝西泮2~3mg肌注或者地西泮5~10mg靜脈緩慢注射。如出現錐體外系反應可使用抗膽鹼類藥物如苯海索口服,必要時可採取保護性約束。
(9)譫妄可用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如奧氮平、喹硫平等控制興奮效果較好的藥物。不能口服可採用氟哌啶醇肌注控制興奮、激越、幻覺、妄想等症狀,劑量不宜太大,2.5~5mg為宜,以免加重意識障礙。
(10)中毒程度極重者可採用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
3.精神病性症狀
應首先將吸毒人員置於安靜的環境中,減少刺激、給予充分安慰,減輕因幻覺、妄想所導致的緊張不安和衝動攻擊行為。可使用抗精神病藥物如奧氮平、喹硫平等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注意苯丙胺類藥物依賴可能導致多巴胺受體敏感性的改變,使用抗精神病藥物易出現錐體外系反應。幻覺、妄想症狀消失後應逐漸停止使用抗精神病藥物。若在急性中毒期出現精神病性症狀,處理時還應參閱急性中毒治療的相關內容。
4.情感症狀
(1)抑鬱症狀:可使用選擇性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等抗抑鬱藥物,如艾司西酞普蘭、舍曲林、帕羅西汀等。
(2)焦慮症狀:建議使用苯二氮?類藥物,如阿普唑侖、奧沙西泮、勞拉西泮等口服。
5.心理行為治療
主要針對患者的心理依賴及其他心理行為問題,主要目的是預防復發和復吸。藥物治療同時配合心理行為治療可提高治療效果,心理行為治療應作為藥物依賴治療的重要環節。多採用認知行為治療、支持性心理治療、中醫心理治療(TIP技術)等。
6.預防復吸
主要措施是幫助吸毒人員找出復吸的危險因素,如渴求、戒斷症狀、某些條件刺激、不良的社會環境及人際關係等,使他們掌握應對不良環境及心理應激的方法。結合藥物、心理社會治療,達到預防復吸的目的。
7.治療的環境與場所
防復吸的應苯丙胺類藥物依賴的吸毒人員與阿片類藥物依賴的吸毒人員在行為方面存在諸多差異,不宜將兩類吸毒人員置於同一病房內治療,以免相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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