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釋義
1.酷刑。峻青《黎明的河邊·烽火山上的故事》:“一連三天,老大娘和 安生 也受盡了苦刑。他們把燒紅的鐵,在老大娘底臉上烙;他們把削尖的竹針,從老大娘十個指甲里向里釘。”2.指人在生活上或精神上所受的折磨。 魯迅 《且介亭雜文·憶韋素園君》:“他( 陀思妥也夫斯基 )布置了精神上的苦刑,一個個拉了不幸的人來,拷問給我們看。”巴金《滅亡》第十二章:“一天不見她,這一天就成了不幸的日子,心神不安寧,生活也就成了苦刑。”
苦刑的分類
1.老虎凳,指坐在凳子上,固定住大腿到膝蓋,往小腿下墊磚。
2.夾手指,用竹排夾手指,苦不堪言。
3.釘床,在都是釘子的木板床上滾。
4.扎手指,把削尖的竹針(或鐵·銀針),從十個指甲里向里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