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丁香

花鼓丁香戲曲劇種之一。清末山東西南部流行一種歌舞並重的民間小戲,演唱《安安送米》、《呂蒙正趕齋》、《張郎休妻》等劇。因張郎之妻名丁香,故《張郎休妻》也叫《休丁香》。當地稱這種民間小戲為“花鼓丁香”。


“花鼓”,早時亦稱“花鼓丁香”或叫“打花鼓”,是“打地攤”演唱藝術形式,少則三五人,多則七八人組成一班,樂隊演員不分,每班有大小鑼各一面,鼓一個,一對手鈸,一個梆子(打鑼兼打梆子)。一人扮演幾個角色,在村鎮、集場、廟會演唱。通常男角穿大衫戴禮帽,扎腰挎鼓;女角著裙,扎繡球,拿彩綢或白手帕,腦後戴假辮子,腳尖縛腳墊子(踩蹺或叫彩鞋),立起足尖跑場。演唱時,扮女角的扶著男角肩膀,一邊打鼓一邊唱,男角叫作“鼓架子”。有時扮小生或掛髯,與旦角對唱、輪唱。早期“花鼓”沒有弦樂伴奏,演出節目多為民間生活故事,表現男女愛情的故事頗多,如《站花牆》、《小借年》、《蜜蜂記》、《觀文》、《呂蒙正趕考》。
由於其動作性強,唱腔優美,隊伍精幹,便於街頭巷尾、劃地為場,循性說唱,生活氣息濃郁,風趣活潑,載歌載舞,鄉土語言,通俗易懂,為廣大農村人民民眾喜聞樂見。然而在舊社會,它卻被污為“有傷風化”、“淫詞濫調”屢遭禁演,“花鼓”藝人倍受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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