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黨政辦公室、財務室、交通戰備辦公室,行政編制4人,有3名領導:局長1人、黨支部書記1人、副局長1人。所屬四個事業單位:南寧市良慶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南寧市良慶區公路管理所、南寧市良慶區航務管理所、南寧市良慶區交通局養征所。業務指導各鎮交通站。
南寧市良慶區交通局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有關交通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城區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交通規範性檔案草案。
(二)擬訂城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區交通行業統計和住處引導工作。
(三)負責城區公路、港口、運輸站(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管理並監督實施;組織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的維護;負責公路路政、道路和水路運政管理工作。
(四)負責監督和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五)負責城區道路、水路運輸的待業管理,包括出租汽車、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港口、碼頭、汽車租賃業、汽車、機車維修市場、船舶維修、搬運裝卸、機動車輛檢測站、汽車駕駛學校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六)負責城區交通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處理交通行業重大突發事件、重大災害事故調查、處理和救助工作。
(七)負責組織城區交通規費的徵收、稽查、使用和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負責轄區收費公路的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城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指導交通行業職工隊伍建設。
(十)承辦城區人民政府和南寧市交通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