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船舶保險條款和英國倫敦保賠協會船舶保險條款,均較為詳細規定了有關船舶保險退費的問題。
詳細介紹
實踐中,船舶保險退費的辦理通常按照以下方法進行:
1.定期保險
(1)被保險船舶退保或保險終止時,保險費應自保險終止日起,按照淨保費的日比例計算退還給被保險人,但因被保險人違反保證引起的保險責任終止除外。這裡的淨保費是指保險人收取的保險費中扣除經紀人佣金後實收的部分。
(2)被保險船舶無論是否在船廠修理或裝卸貨物,在保險人同意的港口或區域停泊超過30天時,停泊期間的保費按淨保費日比例的50%計算退還給被保險人,但該項規定不適合船舶全損。此外,被保險船舶超過30天的停泊期如果分屬於兩張同一保險人的連續保單,停泊退費按兩張保單項下各自停泊的天數分別計算。
2.航次保險
對於航次保險,被保險人必須在與保險人簽定契約時一次付清全部保費,並且保險責任一旦開始,一律不辦理退保和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