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場管理服務局

1、委託的職能(1)負責全市市場開發建設和經營的巨觀管理、督促指導、協調服務工作的職能。 (2)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全市市場開發建設和經營的巨觀管理、督促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參與市場體系的培訓、發展和市、區各類市場規劃建設的論證工作,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城區舉辦各類市場的調研審核工作。 (3)負責全市市場開發建設和經營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市場依法經營的管理工作。

簡介

舟山市市場管理服務局是根據市政府舟政辦發【2002】59號檔案於2002年7月10日正式成立,將原工商機關所屬的市本級、定海區、普陀區三個市場開發服務中心承建制劃入,負責全市市場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的市政府直屬副縣處級事業單位,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併兼顧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市政府直屬局,下設定海、普陀兩個分局,市局設辦公室、計畫財務科、市場管理科和物業管理科四個職能科室,分局設辦公室、綜合股,市局、分局分別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下屬市場39個,即定海市場20個(城區8個、農村市場12個),普陀市場19個(城區6個、農村13個),市場年收入3300萬元左右。全局在職幹部職工161人(其中幹部12人,退休職工19人),黨員50名,與局簽訂契約的臨時工41人,各種市場勤雜工122人,合計324人。

職能配置

1、委託的職能

(1)負責全市市場開發建設和經營的巨觀管理、督促指導、協調服務工作的職能。
(2)負責城區舉辦各類市場的調研審核工作的職能。

2、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市場開發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市場發展規劃,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市場開發建設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2)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全市市場開發建設和經營的巨觀管理、督促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參與市場體系的培訓、發展和市、區各類市場規劃建設的論證工作,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城區舉辦各類市場的調研審核工作。
(3)負責全市市場開發建設和經營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市場依法經營的管理工作。
(4)負責所屬各市場的招商引資和攤位招標安排,通過招標、拍賣等方式向經營者提供場地和設施,併合理收取市場攤位費和設施租賃費。
(5)負責所屬市場資產的管理和運作,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6)負責所屬市場的開發、建設、改造和維修,及時調整、健全、完善服務項目和設施,為經營者、消費者創造良好的交易環境。
(7)負責所屬各市場的物業使用、經營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衛生、治安、消防等規章制度,確保市場安全穩定運作。
(8)加強對所屬各市場經營者的法律、法規教育和政策宣傳,引導廣大經營者誠實經營,依法致富;協助工商行政管理等機關對市場的監督管理,配合市、區政府實施的“菜籃子”工程和“再就業”工程,引導農貿市場的經營戶引缺泄余,保障市場有效供給。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市場管理服務局設5個副科級職能科室: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局內部的組織協調、督查、信息、宣傳和對外聯絡接待;組織調查研究,起草重要的文稿;負責人事勞動工資、文秘、檔案、保衛、信訪工作;負責後勤保障及內部制度建設;負責人事教育培訓,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考察、任免、調配和管理本系統幹部及職工;協助局領導搞好黨務、監察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2)宣教科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市場政策、法律、法規、辦法和上級的指示、決定;負責全局幹部職工和經營戶的誠信經營、法律法規教育工作;負責全局先進事跡、先進典型的推薦和培養工作,並進行宣傳報導,交流和推廣典型經驗;指導全局文明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示範視窗的創建工作,協助基層單位做好與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全局開展各項活動的音像材料的攝製及音像檔案的製作與管理工作;將辦公室的內部宣傳、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職能歸宣教科。

(3)計畫財務科

負責對全局所屬國有資產的建檔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局所屬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畫;負責全局正常的財務管理和資金籌措工作;監督全局資金使用情況,並及時進行審核、審計;監督全局所屬市場建設,實行項目投資管理;負責全局預決算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4)市場管理科

負責對全局所屬各類商品市場的日常宣傳、教育、管理工作,制定並實施市場交易、衛生、治安、消防、統計等各項制度,不斷提高市場管理水平;負責“星級文明市場”創建工作;合理布局,全面承擔所屬市場攤位及營業房的招投標工作;配合行政執法部門維持市場正常運行秩序,指導全市市場依法經營的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市、區政府有關“菜籃子”工程和“再就業”工程的工作。

(5)物業管理科

負責全局所屬各類商品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本局基本建設項目的規劃、論證、立項、審核工作;負責本局建設項目的具體實施;負責對全局各類市場設施的維修、保養;參與市、區各類市場建設的規劃、 論證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城區舉辦各類市場的調研審核;負責全市市場開發建設和經營情況的有關統計匯總工作。
設立定海、普陀兩個市場分局,為副科級事業單位,其主要的職責是:在市局領導下,負責對轄區內各類市場的規劃、論證及建設工作提出建議;對所屬市場的資產進行管理,具體實施市場經營場所和設施的招標、拍賣,並按規定收取市場攤位、設施租賃費;積極貫徹執行市、區政府“菜籃子”工程和“再就業”工程,維護所屬市場交易秩序,加強對市場經營者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等。

下屬機構

定海分局——南珍菜場、東門菜場、北門菜場、西園菜場、桔園菜場、昌東菜場、城西菜場、道頭菜場、定海商城、金塘市場辦事處、東向片市場辦事處、西向片市場辦事處、市場中隊
普陀分局——東河市場、集市中心、中興市場、日用工業品市場、城郊市場辦事處、桃花市場辦事處、六橫市場辦事處

人員編制

市市場局機關事業編制30名(含定海、普陀分局機關各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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