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文廣新聞出版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規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指導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 指導監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辦理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開展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規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指導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協調全市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
(三) 規劃文化、文物、出版設施建設布局;參與或組織實施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市級公共文化設施。
(四)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電影業),加強群藝館、文化館(站)、圖書館、影劇院等建設;指導開展各類民眾性文化活動,指導少兒文化。
(五) 綜合管理全市音樂、舞蹈、戲劇、曲藝、美術、文學、攝影、書法等工作,重點抓好各門類藝術精品的創作與生產管理和文化、文物科技工作。
(六)申報、推薦全國、省級、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承擔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相關審核、申報和管理工作,實施文物保護與搶救工作;審核、申報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 申報、管理文物維修經費。
(七)負責全市廣播電視行政(行業)管理;負責廣播電視的日常宣傳監管和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
(八)負責全市公開發行報刊、連續性內部資料、圖書型內部資料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相關企業的審核、報批。受省新聞出版局委託,負責轄區內出版印刷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市著作權(包括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的行政管理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十) 指導監督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辦理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開展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十一)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的活動。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工作職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內設6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計畫財務處)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企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信訪、聯絡接待及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和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對局屬單位財務收支計畫和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局系統內的基本建設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負責、指導直屬單位的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宣傳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和出國人員政審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
(三)文化藝術處
研究制訂全市社會文化事業和文化藝術發展規劃及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專業文化、藝術事業;組織協調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研究指導藝術專業劇團的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全市文藝創作和藝術生產工作;指導直屬文藝單位的業務建設;負責全市民族民間文化資源的保護、利用和開發。
(四)廣播影視處
研究制定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的總體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全市廣播電視台(站)的審核、報批和年檢工作;負責廣播電視衛星地面接收設施、視頻點播、閉路電視系統、大螢幕電視、營業性電視攝像服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等經營機構的審核、審批以及相關行政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廣播電視頻率、頻道;負責廣播電視的日常宣傳監管和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負責電影發行放映單位的行業管理。
(五)新聞出版管理處
研究制定全市出版發行單位和出版物市場發展規劃布局,負責全市出版的公開發行報刊、連續性內部資料的日常審讀和年檢審核;負責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申請出版連續性內部資料的審核、報批(事先應徵得市委宣傳部的同意);負責市本級申請出版圖書型內部資料(除黨史類、史志類、文史類、宗教類、外宣類、法律法規類以外)的審批;負責全市申請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省內出版物連鎖經營企業、跨省發展會員的讀書俱樂部及其類似組織、通過網際網路等信息網路從事出版物發行業務企業的審核、報批,以及上述企業變更名稱、業務範圍、地址,兼併其他出版物發行單位,因合併、分立而設立新的出版物發行單位的審核、報批。
根據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的委託,負責全市申請設立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的審批以及上述企業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變更備案;負責全市申請出版物印刷企業、可錄音類音像複製企業、外商投資印刷(複製)企業的審核、報批;負責市級打字、複印單位審批;負責全市印刷企業的年檢換證;指導市印刷行業協會工作。
承擔著作權的行政管理工作,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六)產業法規處
負責起草、審核局有關政策性檔案;負責局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市文化市場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文化市場管理和“掃黃”“打非”工作;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的體制改革和產業發展;管理、監督局系統國有資產;管理、指導、協調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對外交流工作;指導各類文化經營行業協會,並開展工作。
人員編制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機關編制為23名(含派駐紀檢監察1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和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2名。
其他事項
撤銷市文化市場稽查隊、市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組建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為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的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依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人員編制8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文化市場有關法律法規,依法查處演出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影像製品、電子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承擔“掃黃”“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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