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平市公安局

興平市公安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分析研究全市社會治安狀況,制定對策,部署安排全市公安保衛工作。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1、積極獲取情報信息,研究分析敵情、社情,及時研究提出解決對策和辦法,不斷提高公安保衛工作水平。
2、負責全市範圍內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經濟案件、緝毒案件偵查,並按照法律程式對犯罪嫌疑人予以處理。
3、依法管理全市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工作,負責辦理勞教養案件,負責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4、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維護交通秩序,負責市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負責全市車輛戶證及駕駛員證照管理及培訓、考核工作;參與全市道路建設及交通安全設施規劃。
5、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6、負責全市黨政機關、首腦要害部位、重要會議以及國防企業、金融、文教、科研等單位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單位內部保衛工作。
7、在全市範圍內組織實施警衛工作。
8、負責全市範圍內公共信息網和國際網際網路以及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監察工作。
9、負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0、負責全市安全防範宣傳工作。
11、負責接待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糾正冤假錯案;負責治案件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
12、負責公安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公安幹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教育培訓、公安宣傳工作;指導全局黨委組織建設及精神文明建設。
13、負責全局公安幹警的警務督察工作和公安機關的廉政建設;查處全市公安隊伍違法違紀案件。
14、負責全局基礎業務建設、公安科學技術建設以及公安裝備和後勤管理工作。
15、行政法律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16、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蘇東明:負責全面工作。分管指揮中心、警務保障室、交通管理大隊、控告申訴科工作。
黨委副書記、政委許翔:協助黨委書記負責黨務工作、公安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分管紀檢委、局團委、婦委會工作;協助局長負責隊伍管理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政工監督室、法制室、控告申訴科工作;分管老幹部工作、關工委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聯繫東城派出所。
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張智才:協助局長工作,協助局長負責日常公安業務工作、全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治安管理大隊、巡邏警察大隊、禁毒大隊、強制戒毒所(拘留所)工作,聯繫西城派出所、西吳派出所、田阜派出所、阜寨派出所、武帝陵派出所。
黨委委員、副局長趙固寧:協助局長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經濟犯罪偵查大隊、興平市看守所工作;聯繫大阜派出所。
黨委委員、副局長劉磊:協助局長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消防大隊工作;聯繫南市派出所、中韓派出所、店張派出所、趙村派出所、馬嵬派出所。張智才副局長因公、私事外出的情況下,代管其分管的各項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吳瑞: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全局的刑事偵查業務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刑事偵查大隊工作;負責命案偵破、刑事技術、刑事情報資料工作。聯繫莊頭派出所、丰儀派出所、桑鎮派出所。趙固寧副局長因公、私事外出的情況下,代管其分管的各項工作。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張維智: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紀檢委、督察隊工作。

機構設定

1、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信等工作。
2、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等工作;負責車站、廣場、街道和校園周邊及田野文物保護等社會面的巡邏防控工作;負責對公共場所、特殊行業的管理,依法對社會上吸毒、賣淫嫖娼、賭博等違法活動進行治理;負責突發性事件處置等工作。
3、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等工作;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進行調查工作;負責民族、宗教、意識形態領域等方面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4、交通管理大隊
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5、刑事偵察大隊
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經濟犯罪和文物犯罪偵查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刑事特情、犯罪信息資料工作;負責“追逃”和打黑除惡工作。
6、政工監督室(加掛紀委、監察室、督察大隊牌子)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7、法制室
負責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8、警務保障室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9、經濟犯罪偵察大隊
負責經濟犯罪偵察工作。掌握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經濟犯罪活動規律,研究制定預防和打擊經濟犯罪對策。
10、禁毒大隊(加掛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各類毒品案件的偵察工作。掌握毒品違法犯罪動態、分析毒品犯罪活動規律並研究制定預防、打擊對策;開展毒品預防、禁毒宣傳和教育工作;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安全管理和易製毒化學藥品的管制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日常工作。
11、巡邏警察大隊
負責110接處警工作;負責城區巡邏防控工作;負責防恐、防爆工作,負責大型集會及文體活動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和暴力事件;負責重要警衛、警戒任務;接受社會各界及人民民眾救助工作。
12、興平看守所
負責對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已決人犯以及羈押人犯的管理、教育、安全、食宿、醫療衛生和押送工作;督促逾時限案件的辦理。負責對已判拘役人員的管理、教育、改造工作。
13、強制戒毒所(加掛拘留所牌子)
負責對行政、司法拘留人員、強制戒毒人員的監督、管理、教育及安全、食宿和醫療衛生工作。
14、派出所(15個):分別是東城派出所、西城派出所、中韓派出所、西吳派出所、桑鎮派出所、阜寨派出所、莊頭派出所、店張派出所、趙村派出所、馬嵬派出所、丰儀派出所、大阜派出所、田阜派出所、南市派出所、武帝陵派出所。
派出所主要負責轄區的社會治安管理工作,查處治安案件;負責一般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和預審工作,配合刑警大隊偵破特大刑事案件;蒐集違法犯罪情報資料;管理轄區戶口;負責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協助地方有關部門抓好治安防範網路建設。
黨的機構、紀檢(監察)機構按市上統一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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