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興國縣統計局是主管全縣統計工作的正科級行政單位,其主要職能為:1、組織領導和協調本縣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查處重大的統計違法案件,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2、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統計指標體系、統計調查體系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統計局的統計體制改革方案;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地方統計標準。
3、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縣性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查各鄉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組織指導各鄉鎮、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負責全縣統計報表管理工作。
4、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完成國務院統一布置的工業、農業、人口、第三產業普查和基本單位普查;投入產出、1%人口抽樣調查等各種專項調查。
5、收集、匯總、整理、提供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決策諮詢建議。
6、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縣性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指導、協調全縣經濟統計信息諮詢工作。
7、組織管理全縣統計業務培訓和統計人員持證上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核和職務評聘、繼續教育工作;組織管理全縣統計科學研究工作。
8、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興國縣統計局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管理全局行政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傳遞與反饋及文秘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行政、事業、普查經費的財務管理;監督管理局屬國有資產及公共財產;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統計專業技術職稱的考評工作、基層統計人員上崗培訓、業務培訓;組織管理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
(二)業務股
組織實施工業、農業、商業、物價、交通、運輸、郵電、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施工企業和能源、原材料、人口和勞動情況、科技、服務企業、基本單位統計調查工作;蒐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及全行業的統計數據,對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上述各項統計基礎工作並進行統計分析,協助鄉(鎮)管理統計員及各項制度建設。
組織實施新國民經濟核算制度,負責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和資產負債核算,編制經濟循環帳戶,進行總供給與總需求的測算,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分析研究報告。
對全縣社會經濟、科技發展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遠和巨觀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巨觀調控的諮詢建議。
(三)法制股(增掛興國縣統計執法大隊牌子)
檢查監督統計法律、法規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統計法制宣傳、統計執法檢查,並對統計違法案件進行立案查處。
下屬單位
興國統計信息諮詢服務中心:統計局內設機構,核定事業編制2人,現實有2人。主要職責是:對外提供統計信息諮詢服務;承接外單位的有償委託調查;完成其他相關業務和統計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 址興國縣人民政府辦公大樓六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