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 1950年2月,鄰水縣人民政府3號布告宣布撤銷石永區人民政府,建立興仁區人民政府,下轄興仁、同石、王家、三古、護鄰、石滓7鄉,駐地設在石永鄉場鎮(當時興仁地區倉家土匪猖獗,故未將區公所駐地設在興仁鄉)。7月,興仁區人民政府改稱第五區公所。1951年6月,第五區公所改稱第九區公所,駐地遷到興仁鄉場鎮,下轄興仁、護鄰、同石、王家、三古5個鄉。1952年8月,第九區公所改稱第十區公所。1953年4月;第十區公所增轄大魚、三教2個鄉。同時,三古鄉改稱古家鄉。9月,增轄岩河、石橋兩個鄉。1956.年1月,第十區公所改稱興仁區公所,下轄興仁、王家、石橋、同石、三古、護鄰6個鄉(1958年12月後稱人民公社)。“文革”初期,興仁區公所工作受到干擾,上海“一月風暴”後,區公所無法堅持工作,處於半癱瘓狀態。3月,在區人武部主持下,建立了春雷區生產辦公室,代行區公所職能。1967年7月26日,興仁區公所改稱春雷區公所。1969年12月4日,經達縣地革委批准,春雷區革命領導小組成立,實行“一元化”領導。1973年5月12日,經地革委批准春雷區革組改稱興仁區革命領導小組。“文化大革命”剛結束時,各項工作還未完全理順,興仁區革組仍然履行著行政職能。1978年5月,經地委批准,撤銷興仁區革組,建立興仁區公所,並任命了正、副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