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自貢市委辦公室、自貢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流井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自委辦〔2010〕53號)和《中共自貢市自流井區委、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政府印發〈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自井委發〔2010〕59號),設立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以下簡稱區人口計生局),為自貢市自流井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增加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加強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
主要職責
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主要職責:(一)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規章;擬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規定,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實施。
(二)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組織人口規模、素質、結構及其發展趨勢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事業發展計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績效考核評估細則,並實施考核與評估。組織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重點檢查,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四)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相關職責,擬定全區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規劃,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與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工作,建立並逐步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
(五)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擬定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組織實施農村部分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困難家庭救助。
(七)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監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有關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和信息綜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八)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負責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指導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和管理,協調衛生等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降低人口出生缺陷。
(九)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擬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
(十)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指導、監督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一)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制定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二)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指導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指導全區計畫生育系統行業作風建設。
(十三)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5個內設機構:(一)自貢市自流井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財務、接待以及後勤保障、政務協調、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績效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幹部培訓和作風建設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指導全區人口計生系統職業化建設;指導、監督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對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承擔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和制度建設等工作;承擔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監督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調解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基層民眾自治工作;擬訂並實施全區計畫生育“三結合”工作規劃;擬訂全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組織開展流動人口發展動態監測、信息綜合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便民維權工作;負責信訪接待、計畫生育重要信訪舉報案件的查處;檢查、監督計畫外生育處理到位情況;負責計畫內再生育指標的審核工作,組織實施農村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特別扶助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困難家庭救助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信息股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事業發展計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績效考核評估細則,並實施考核與評估;組織實施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重點檢查,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負責監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有關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和信息綜合分析研究及信息化建設,指導基層計畫生育統計台帳及育齡婦女信息管理。
(四)宣傳教育股
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新聞和社會宣傳工作;指導基層宣傳業務工作;組織和指導開展關愛女孩行動,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平衡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協會日常工作。
(五)科學技術服務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指導全區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和管理;配合衛生等部門做好優生優育工作;指導和監督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會同有關部門降低人口出生缺陷,指導基層開展出生缺陷一級干預工作;組織節育手術併發症、病殘兒醫學鑑定等計畫生育技術鑑定工作;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做好優生優育指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