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貢市林業局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0〕23號)和《中共自貢市委、自貢市人民政府印發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自貢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自委發〔2010〕13號)精神,設立自貢市林業局(簡稱市林業局),為自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

(三)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行政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的決議、指示;完善林業政策和管理制度,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林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林業信息的收集整理;指導、協調森林資源消長和合理利用規劃的實施;管理、監督林業建設資金及其他有償資金。

(三)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防沙治沙工作;組織、指導林業基地、造林綠化、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等工程項目的規劃、建設;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集體林場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利用外援、外資進行林業項目和環境建設、農田基本建設等方面造林綠化項目的實施;指導、監督森林採伐跡地更新。

(四)主管全市森林資源;負責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森林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指導監督森林資源的管理使用;按規定許可權編制採伐限額,並負責監督限額採伐制度的執行和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運輸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初審報批,監督林地的開發利用。

(五)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負責全市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負責森林公園和瀕危物種進出口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國家、省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稀野生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初審、上報。

(六)負責制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檢疫工作;負責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和林業執法體系建設;指導林業公安工作,管理林業公安隊伍。

(七)研究提出全市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管森林資源資產;指導監督林業系統財會、審計工作。

(八)指導生態公益林、風景林和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的培育。

(九)負責林業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林業科技、教育和全市林業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管理,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十)承擔市綠化委員會和市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黨委或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監察室、綠化造林科、林政、資源保護科,市森林警察支隊。市森林資源管理站、市林業重點工程管理中心(市林業科技推廣中心),科技站、林木種苗站、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林業勘測設計隊。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財務、接待以及後勤保障、政務協調、政務公開、效能建設、督查督辦、績效管理等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幹部培訓和作風建設工作;承辦林業執法監督、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管理林業行政處罰工作。對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和群團組織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擬訂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貫徹執行國家、省財經法規及規章,制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和執行全局及機關行政事業經費預算、財務收支計畫及對應的決算;提出市財政林業專項資金的預算建議,管理監督市級林業資金,管理市級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提出全市林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林業專項資金及其他有償資金;負責林業統計和政府採購工作;監管森林資源資產及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全市林業行業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三)綠化造林科(掛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國家、省和市有關國土綠化、植樹造林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的有關工作;承擔全市種苗、造林、營林質量管理;組織實施林業重點工程造林;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防沙治沙、各類公益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竹林)的培育和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預測預報及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集體林場、基層林業工作站的建設管理;指導全市林業科學技術工作;承擔林業技術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工作;承辦林業國際、國內合作與交流的有關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四)資源林政保護科

組織全市森林資源調查和動態監測工作;指導森林資源的管理使用和林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木材行業管理工作,編制下達全市森林採伐限額,監督限額採伐制度的執行和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經營加工;指導全市木材檢查站的工作;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有關政策、法規的宣傳貫徹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濕地保護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和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承擔林地徵用、占用的初審工作,指導、監督森林採伐跡地更新,監督林地的開發利用;擬訂全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監督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制定林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

(五)行政審批服務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行政審批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機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辦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依法受理並辦理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和公共管理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最佳化辦事流程,編制服務指南並向社會公示;定期向本部門相關科室通報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情況,配合做好後續監管工作;指導下級部門行政審批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自貢市林業局機關行政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副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機關工勤崗位人員控制數3名。

市紀委、市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2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副縣級),監察室主任1名(正科級)。

其他事項

(一)管理自貢市森林公安局。自貢市森林公安局為自貢市林業局管理的副縣級行政機構,掛自貢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自貢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牌子,實行市林業局和市公安局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黨政工作以市林業局管理為主,公安業務工作以市公安局管理為主,同時接受上級森林公安機關的管理和指導。自貢市森林公安局負責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單位地址

四川省自貢市匯東新區匯川路13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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