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自拍桿的起源很早,早在手機都還沒有攝像頭之前,自拍桿就已經存在了。
起源一
第一台自拍桿由上田宏(Hiroshi Ueda)和美馬有二郎(Yujiro Mima)發明,起名為“袖珍相機支撐式伸縮擴展器”。
起源二
1988年Donald N. Horn和Bern Levy提交了一個攜帶型攝像機/顯示器支撐桿專利申請,專利描述的是一個攜帶型攝像機長桿,能從上方拍攝,而導演可以在下面的顯示器看到畫面。
起源三
2005年,加拿大發明家Fromm發明了一個可支撐相機的裝置,並為此在申請了專利(美國專利#7,684,694)。而支撐相機的裝置和使用方法,2005年由Wayne G. Fromm提交。
起源四
另一種說法,自拍桿的起源自於極限運動圈。
設計結構
自拍桿的技術設計並不複雜,主要由自拍桿、固定支架、藍牙遙控自拍器或底端按鍵組成,固定支架可以夾起手機、相機,甚至平板電腦,自由調節的伸縮桿帶來了更廣的拍攝角度,通過桿子底部的藍牙按鍵即可控制操作。
主要功能
自拍桿是最近風靡的自拍神器,它能夠在20厘米到120厘米長度間任意伸縮,使用者只需將手機或者傻瓜相機固定在伸縮桿上,通過遙控器就能實現多角度自拍。
使用方法
自拍桿可放置的手機寬度在56mm~86mm之間,市面上大部分手機都能固定,使用時無需下載APP,打開藍牙進行配對(由於藍牙配對的控制器容易遺失,現在的自拍桿多為3.5的耳機連線線控制拍照),桿子底部配有mircoUSB接口,約半小時至1小時可以充滿電,最長的待機時間達到4天左右。
用戶指南
選擇指標
首先,一些自拍桿能夠兼容iOS和安卓兩個作業系統,一些卻只能使用一種作業系統,如果希望自拍桿可以適用於更多的3C設備,在選擇時就要留意這一點。
其次,自拍桿是通過什麼工具來控制拍照的,也是決定操作感受的重要組成部分:一些自拍桿需要在手機端和自拍桿端分別連線藍牙,使用“快門遙控器”來操作。雖然可以不按相機或手機上的快門鍵,但需要按遙控器按鍵。一些自拍桿則將控制按鍵設定在桿子的把手處,通過藍牙可以自動識別手機系統後,直接按按鈕就可以拍照,不用額外使用遙控器。
另外,“拍照反應速度”的指標也相當關鍵。如果擺好了Pose,卻需要較長的按鍵反應時間,那就真累人。
一些自拍桿可以調節手機的焦距,大部分則無法調節焦距,而且可調節焦距的操作也有可能只局限於部分品牌。
使用技巧
從自拍桿的“硬體配備”來看,大部分自拍桿的拉伸範圍在24~94厘米之間,也有65~135厘米之間的尺寸,長度的選擇可以依不同的需要判定,但如果希望便攜,24厘米左右的收納長度更適合放入旅行背包中。
藍牙連線的有效範圍一般在10米左右,如果希望得到更“廣角”的效果,則可以選擇能拉伸至135厘米的自拍桿。另外,自拍桿前端的手機夾是否支持大角度鏇轉也非常重要,一些自拍桿的設定鏇轉角度為360度,一些則可以達到720度立體鏇轉。
一般來說,自拍桿自身重量在88~160g之間,承重則在500g左右,但選擇時要留意其鎖緊功能如何,確保手機或其他電子設備在使用中不會出現滑落、搖擺等情況,不然,不但得不到好的拍攝效果,更可能造成愛機的損壞。自拍桿的拍攝按鍵位置要設計合理,基本在大拇指的控制範圍內,並且點按舒適,才為最好。一些自拍桿的拍攝按鍵觸感較硬,長時間使用會感到不適。
此外,從材料上來看,普通自拍桿使用不鏽鋼,高級一些的則使用碳纖維,這種材質質地輕盈、衝擊吸收性好,對於自拍桿來說更為適合,不過成本也會相應提高,在價格方面有所體現。
值得注意的是,自拍桿使用的時候可能會出現“手抖”的情況,桿子越長抖得越厲害,加上手機的防抖還不夠出色。實際上,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對於進口和使用無線電頻率裝置,包括電腦、傳真機、電子裝置、無線電接收和傳輸設備、無線電遙控玩具、電話、個人電腦以及其他可能傷害人身安全的產品設有FCC標準,由於使用了藍牙技術,在美銷售的自拍桿必須達到FCC技術標準。
主要影響
在世界範圍內,“自拍神器”擁有很多冬粉,包括美國總統歐巴馬和韓國總統朴槿惠。這兩年,自拍桿在世界範圍內迅速躥紅,甚至演變出“自拍文化”。牛津大學出版社2013年曾將“自拍”評為年度辭彙。
爭議事件
頻遭禁用
2015年3月,故宮博物院表示,在故宮博物院使用自拍桿拍照存在安全隱患。如果距離玻璃展櫃較近,可能會對藏品本身和觀眾參觀帶來不安全因素。工作人員在空間狹窄區域發現類似現象,也會視情況及時予以制止,保證觀眾正常參觀和文物安全。
韓國政府宣布對這種“自拍神器”加強規範,必須經過測試才能銷售。另外,多國出於安全考慮,在人員密集場所禁用自拍桿。
包括法國凡爾賽宮、義大利羅馬鬥獸場、英國國家美術館等歐洲景點以及美國史密森學會下屬博物館、紐約MOMA現代藝術博物館等很多博物館都發布了禁止使用自拍桿的規定。
英超也下禁令,禁止攜帶自拍桿進進球賽現場。因為球隊擔心,一旦出現騷亂或球迷太興奮,會帶來隱患。
2015年4月,蘋果在新頒布 的2015 開發者大會 (WWDC) 的入場規定中,第一次明確加進了一條自拍桿禁止入內的規定,目的是為了不影響其他到場的觀眾以及不影響蘋果公司對活動現場的錄製直播。而且,蘋果還強調說,違者將會被驅逐出場。
2017年3月1日下午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記者通氣會上,全國政協辦公廳新聞局局長張敬安強調,2017年兩會,記者在會場內禁止使用自拍桿。
專利爭議
自拍桿並不是一直都長這樣的。在1984年手機還未普及之時,就有人首次為自拍桿申請了專利。當時,英文中還未出現“自拍”這個單詞,更別說將其錄入字典了。與最新自拍桿相比,第一台自拍桿既不美觀也不受歡迎。
第一台自拍桿由上田宏(Hiroshi Ueda)和美馬有二郎(Yujiro Mima)發明,起名為“袖珍相機支撐式伸縮擴展器”。
當時的手機沒有攝像頭,更不用提智慧型手機的前置攝像頭了,所以上田宏的自拍桿只能加上一面鏡子,這樣拍照時人們就能看到攝像頭中自己的樣子。
發明這台擴展器時,上田宏在日本美能達(Minolta)公司工作,這項專利一直為他持有,直到2003年專利失效。
接受BBC採訪時,上田宏說:“我的這項發明出現得太早了。不過我還有大約300項發明專利,它只是其中之一。我們稱它為‘凌晨3點的發明’,它到來得太早了。”
而2005年另一位發明者韋恩·弗洛姆為“相機支撐器和支撐器的使用方法”申請了專利,再一次將自拍桿展示在世人面前。他稱自己的發明為“快捷豆莢”(Quick Pod)。
弗洛姆與上田宏一樣,覺得當時智慧型機還未流行,自己的發明可謂是生不逢時。他告訴讀寫網(ReadWrite):“如果沒有我的發明,現今的自拍桿不可能問世。”弗洛姆認為眾多自拍桿的發明者侵犯了自己的專利權,正在提起抗訴。
危險事故
2015年7月5日,英國威爾斯中部布雷肯 比肯斯山發生雷擊事件,導致兩死兩傷。其中一名死者或因手持金屬自拍桿而不幸引來雷電。
救援人員表示,當時雷電天氣來得非常迅速,登山者們根本來不及躲閃。兩名不幸喪生者中的一人是愛丁堡公爵金獎評審員,50多歲的他當時正站在山頂等待他所帶領的15名兒童。另一名男性死者事發時正爬向山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