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標準和規範;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向有關部門提供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信息;負責消費環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評價、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組織開展消費環節食品監督抽驗。
(三)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負責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標準;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安全性評價。
(四)負責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經營、使用及中藥材種植、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的質量管理規範。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諸環節中的違法行為和責任人;監督管理中藥材集貿市場;依法監督管理特殊藥品。
(六)貫徹實施國家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及管理工作;指導全區藥物濫用監測、藥物依賴防治康復工作;依法對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標準。
(八)負責轄區內藥品(零售)、餐飲服務的行政許可和管理工作;審查承辦醫療器械許可核發的前期工作;負責對審查批准的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發布情況進行監測檢查。
(九)開展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和健康檢查;配合市局對非臨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管理,做好非臨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
(十)做好全區食品藥品行業巨觀管理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市和區食品藥品產業政策.
(十一)配合市局開展承辦雲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新藥評審、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和製劑配製許可的相關工作。
(十二)承辦臨翔區人民政府和臨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出處:-->

機構設定

臨滄市臨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05年5月26日正式掛牌成立。2011年,臨翔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由省屬垂直管理機構調整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單位規格為正科級,內設4個機構(股級)。即辦公室、食品安全監管股、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股、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股。主要職責是: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文電、會議組織、提案、督查督辦、政務信息、機要、檔案、值班、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來信來訪、應急管理、行政後勤、行政接待等工作以及局機關網路、入口網站等辦公自動化管理工作。承擔本單位人事、勞資、財務和統計工作;組織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藥品、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等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二)食品安全監管股
承擔消費環節餐飲服務的行政許可工作;監督管理全區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行政許可工作;擬訂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有關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許可的文書製作、資料庫和審批件的檔案管理、政務信息工作;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標準和規範;負責消費環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評價、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提供並發布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信息;承擔消費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開展消費環節食品監督抽驗;承擔消費環節餐飲服務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和健康檢查;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三)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股
積極貫徹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和國家處方藥、非處方藥的分類管理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依法管理毒、麻、精、放等特殊藥品;貫徹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醫療機構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協助市局承辦新藥的審批、藥品生產企業的審批等相關工作;依法對醫療器械進行監督管理,審查承辦《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核發的前期工作;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協助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產品分類管理和醫療器械的不良事件監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質量、廣告;監督、抽驗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醫療器械質量;依法查處制售不合格醫療器械的行為和責任人;貫徹藥品流通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實施藥品零售企業資格認定製度,承辦《藥品經營許可證》核發工作;貫徹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組織轄區內GSP跟蹤檢查工作,承辦市局在GSP認證工作中的相關工作;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和其他違反藥品管理法規的行為和責任人;監督檢查、抽驗藥品生產、經營和醫療機構的藥品質量;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依法監督管理藥品廣告;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與評價、藥物濫用監測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和工作要求;組織轄區藥品及醫療器械的經營、使用單位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工作;負責本轄區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信息資料的收集、核實、評價和反饋等工作;根據國家和省、市、區禁毒委的有關規定,組織本轄區內公安強制戒毒機構和社區美沙酮維持治療機構等開展藥物濫用監測和報告工作;負責對本區藥品不良反應與藥物濫用檢測中心及報告單位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或藥物濫用監測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協助上級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在本轄區內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方法的研究;參與本轄區內嚴重、突發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調查、分析和再評價;承擔本轄區內有關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本轄區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監測領域的交流和合作;配合市局對非臨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管理,做好非臨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
(四)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股
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行政受理工作,制定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規劃、政策措施、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規範管理;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組織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發布情況進行監測檢查;指導有關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發布信息信用體系建設;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本轄區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的收集、核實、評價和反饋等工作,並按規定上報;協助上級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在本轄區內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方法的研究;參與本轄區內嚴重、突發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事件的調查、分析和再評價;承擔本轄區內有關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機構職能

一、領導班子
杜紹榮: 黨組書記、局 長
王 劍: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新彪:黨組成員、副局長
二、領導分工
杜紹榮(黨組書記、局 長):主持區局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財務、基本建設、車輛、行政執法及重大事項等工作。
王 劍(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統計、宣傳、信息、檔案、工青婦、老幹部、計畫生育、餐飲服務環節監管等工作。分管辦公室,食品安全監管股。
李新彪(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黨風廉政、紀檢監察、黨建、信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藥品與醫療器械監管、保健食品與化妝品監管等工作。分管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股,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股,局機關黨支部,藥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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