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單位全稱:臨湘市紀委監察局
單位地址:市委院內
主要職責
(一)紀律檢查的主要職責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央紀委、省市紀委有關檔案規定,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省市紀委加強黨風廉正建設和黨紀檢查的指示、決定,領導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2、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規章制度,協助市委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市、鄉級黨員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情況。
3、負責組織指導對黨員進行紀律教育,作出關於為會黨紀的決定。
4、負責檢查並處理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複雜案件,按照管理許可權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5、協助市委組織、協調、知道各執法、執紀、監督部門開展反腐敗鬥爭。
6、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健全黨內規章制度。
7、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會同市委組織部對全市各鄉鎮紀委和市直局級單位紀檢組(紀委)領導幹部進行考察,報市委調整和任免;指導與組織各級紀檢幹部的業務培訓。
8、承辦市委和上級紀委授權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行政監察的主要職責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規定,行政監察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決定、領導全市行政監察工作。
2、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監督檢查市政府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市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各鄉鎮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市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
3、調查監察對象遵紀守法的情況以及違法違紀行為,審理決定或建議對其作出行政處分。
4、受理個人和單位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保護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5、研究政風政紀中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指定地方性行政監察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6、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配合有關部門對全是各鄉鎮和市直正科級單監察室領導幹部進行考察、調整、任免和培訓。
7、承辦市政府和岳陽市監察局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楊林彬 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主持市紀委全面工作
沈洪波 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協助楊林彬同志主持全面工作,主持市監察局工作,分管執法監察室、糾風室、行政效能室(最佳化辦)、案管室。
李中流 市紀委副書記 分管案檢室、信訪室。
方 靖 市紀委副書記 分管機關、財務、辦公室、幹部室
審理室、廉政室、宣教室、“兩禁”。
李 琪 市紀委常委、副局長 協助分管糾風室、案件監督管理室。
吳賢德 市紀委常委、副局長 協助分管廉政室、宣教室、兩“禁”。
李強華 市紀委常委 協助分管執法監察室、化工園區監管。
戴蘭亭 市紀委常委 協助分管案件檢查室
馮志剛 市紀委常委 協助分管信訪室。
鄧 緯 市監察局副局長 協助分管行政效能室(最佳化辦、作風辦)
杭瑞高速監管
內設機構
1、案件審理室
2、幹部室
負責全市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機關人事管理工作;承辦反映紀檢監察幹部的來信來訪;承辦市直部門紀檢監察幹部的考察、任免工作;研究並提出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的意見。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服務等工作。
3、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鄉(鎮)、街道辦事處、市直部門等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開展全市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加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專項檢查活動;對下級執法監察工作進行指導。
4、宣傳教育室
負責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新聞媒體搞好紀檢監察工作的對外宣傳報導工作;對黨員、公務員進行黨風廉政和黨紀政紀教育;制定實施紀檢監察幹部培訓規劃;對下級宣傳教育工作進行指導;圍繞紀檢監察工作的中心任務,對紀檢監察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負責紀檢監察法規、政策和黨風廉政制度的調查研究;負責紀檢監察理論研究;對下級調研業務工作進行指導。
5、信訪室(舉報中心)
負責辦理反映黨員、監察對象的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事項;調查了解民眾反映的突出問題,承辦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的初查、轉辦、督辦工作;綜合反映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信訪信息;對下級信訪業務工作進行指導。
6、辦公室
掌握全市紀檢監察工作動態,負責檔案報告的起草、信息、簡報的編寫;負責檔案的收發、檔案、會務、保密、綜合治理、稿件列印、編寫史志等工作。負責機關財產管理、車輛管理、對外接待、後勤保障。負責收集、綜合行政監察工作方面的情況,處理日常行政監察事務,負責人大、政協提案的處理,承辦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交辦的檢查工作事項,起草向人大、政府的檢查工作情況匯報,做好與特邀監察員定期聯絡工作,承辦局長辦公會事宜。
7、最佳化室
1、負責對市委、市政府重點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目標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2、負責對效能監察對象轉變職能,履行職責、工作作風、辦事效率、遵紀守法以及執行效能建設規定的情況實施檢查。
3、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監察投訴對象影響經濟環境問題和違反效能建設規定的投訴。
4、負責調查處理效能監察對象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機關效能建設規定以及影響經濟發展環境的行為。
5、組織對各職能部門效能建設情況進行評估評議,全面客觀地評價各部門的工作績效。
6、組織、協調各單位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效能監察和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部署,抓好領導批示的落實,督促有關單位調查處理效能監察和經濟環境方面的突出問題。
7、負責落實最佳化經濟環境“6+3”制度,糾正治理公路“三亂”行為。
8、負責與上級效能監察室和最佳化辦的工作聯繫,加強對機關效能建設和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工作的檢查指導。
8、糾風室
9、案件檢查室
負責承辦市人大、政協、檢察院、法院的黨員,市直黨群部門、黨組織在我市的垂直部門的黨員,市對口企業的黨員、市直各部門的黨員、幹部,市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的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上述各黨組織、各部門及其黨員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綜合、協調、指導上述部門的案件檢查工作。負責承辦鄉(鎮)、街道辦事處的黨員、幹部,農村黨員,鄉(鎮)、街道辦事處任命的其他人員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上述黨組織及其黨員、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綜合、協調、指導鄉(鎮)、街道辦事處的案件查處工作。
10、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組織指導全市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全市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的督促、檢查、協調、指導、情況綜合和信息反饋;負責監督檢查《廉政準則》的貫徹執行情況;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各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負責對全市各部門領導班子廉政建設情況進行考評;負責全市鄉、局級幹部的廉政檔案的管理和使用;負責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專項清理工作的組織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