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臨海市民政局機構職能
組織全市救災工作,調查、核查和上報災情;發放救災款物,接收、分配救災捐贈,檢查救災款物的使用情況和災民生活,指導災區生產自救;開展減災活動。管理全市城鄉社會救濟,負責制訂農村五保戶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定期救濟、臨時補助及其他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政策;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實;負責農村貧困戶的扶持工作;負責精減下放職工的管理工作和由民政代管的異地退休人員及遺屬困難補助工作。
3、負責調查、督促、協調、指導全市革命老區建設工作和老區扶持工作;負責“三老”(即老黨員、老游擊隊員、老交通員)人員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辦傷殘等級的評定、烈士稱號的報批工作;負責本市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參戰民兵、民工的傷亡撫恤工作;負責市“雙擁”辦的日常工作;負責市革命烈士陵園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體幹部、特等一等傷殘軍人、服役期間患精神病的義務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員、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4、組織實施社會福利發展規劃,指導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和發展。負責本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
5、指導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
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行政區劃有關工作,負責鎮、街道的設定、撤銷、更名和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鎮、街道行政區域邊界的勘界工作;承辦鎮、街道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向市政府提出仲載建議。主管地名管理工作,貫徹地名管理法規、規章,制訂本市地名規劃和計畫;負責審批和審核由市直接管理的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負責城鄉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工作;負責標準地名資源的編輯和審定;負責地名檔案管理和地名圖、書、志的編纂工作。
7、貫徹執行社團管理法規、規章;負責全市社團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非法社團和社團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非法民辦非企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8、對全市各類社會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協調本市有關部門關係,貫徹執行我市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並監督落實,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市社全福利生產發展規劃;負責落實福利企業殘疾職工的權益保障政策。
9、主管婚姻登記和收養登記工作。主管殯葬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福利彩票發行和福利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歸口管理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慈善總會工作。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
社會事務管理科
基政地名科
救災救濟科
優撫安置科
領導班子
金士軍 : 局長、黨組書記,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人事、勞動工資福利。
方建西 : 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負責殯葬管理、社會組織、婚姻和收養登記管理、福利企業生產、安全保衛、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招商引資等工作。分管社會事務管理科、殯葬管理辦公室(殯葬管理所)、辦事大廳民政視窗。聯繫民政福利企辦、殯儀館。
戴寬巧 : 副局長、黨組成員,協助局長負責救災救濟、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社會福利、老年星光計畫、麗水灘坑水庫移民等工作。分管社救科、募辦,聯繫市福利院、救助管理中心、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
胡余長 : 副局長、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協助局長負責優撫安置、雙擁、行政後勤、財務統計、文秘、信息、信訪、紀檢監察、黨務、政務公開、工青婦、老幹部、衛生等工作。分管局辦公室、優撫安置科、雙擁辦。聯繫干休所。
陳月明 :副局長、黨組成員 ,協助局長負責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區劃地名、普法宣傳教育、行政執法等工作。分管基政地名科。
朱雲香 :局黨組成員兼慈善總會專職副會長,協助局長負責慈善總會工作。
王玉姣 :局黨組成員兼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協助局長負責老齡工作、民辦養老院管理、老年福利設施建設,分管老齡辦。
辦事指南
補領婚姻證<!--end-->
設立依據 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
辦事條件 1、 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2、 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或者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3、 當事人提出申請;?4、 當事人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姓名、出生時間、姓別必須一致);?5、 婚姻登記原始檔案複印件(原婚姻登記所在地)。?
辦理流程 初審→受理→審查→登記(頒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