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監察局

臨沂市監察局是一個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和國家有關行政監察的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擬定全市行政監察工作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監督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和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市政府頒發的決議、命令的情況,負責執法監察。負責市屬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國有企業的效能監察。

(三)受理個人或單位對政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政府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四)負責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區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並根據責任人所犯錯誤的情節輕重,作出或提請市政府批准作出行政處分(對涉及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依照法定程式辦理);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五)按照上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市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工作意見,檢查、監督部門和行業作風建設的情況,查處不正之風行為。

(六)會同有關部門宣傳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度以及我市監察機關的工作成果與經驗,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七)調查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區政府制定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建議,變更或撤銷下級行政監察機關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監察機關履行的其他職責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級監察機關授權或交辦的其他有關事項

機構設定

市監察局與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內設機構14個室。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分析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情況;組織起草工作計畫、報告和有關檔案;負責常委會、全委會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主管新聞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檔案運轉、機要通信、文書檔案、編髮信息、案件管理、保密、保衛、後勤保障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協調機關及市直部門的有關工作。保留車隊為科級單位。

(二)監察綜合室

負責收集、分析、整理全市行政監察工作情況;處理日常行政監察業務;負責以監察局的名義與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和下級政府的聯繫;起草有關行政監察工作檔案和領導講話;承辦局長辦公會議和特邀監察員的選聘、聯絡工作;辦理市人大、市政府、省監察廳交辦的行政監察事項;承擔市監察學會的日常工作。

(三)研究室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檔案、報告。

(四)幹部室

負責機關的人事工作,研究並提出紀檢監察機構設定及人員編制的意見;辦理派駐紀檢監察機構領導幹部的呈報及任免手續;會同有關部門考察市管紀檢監察幹部,提出任免意見;會同縣、區委及市直部門黨組(黨委)考察縣、區紀委常委、監察局局長和副局長及市直部門紀檢組(紀委)副組長(副書記)、監察室主任,並辦理任免備案手續;負責紀檢監察系統表彰、獎勵工作;受理反映紀檢監察幹部有關問題的信訪事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五)宣傳教育室

負責宣傳黨的紀檢、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配合有關部門重點抓好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負責紀檢、監察幹部的業務培訓;組織指導全市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工作。

(六) 案件綜合管理室

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案件管理工作調研和情況綜合,指導和協調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案件管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系統查辦案件情況的統計、分析,會同有關查辦案件業務部門研究制訂並落實辦案計畫;聯繫和協調辦案相關部門對重要案件進行跟蹤、督辦、檢查和反饋;協調辦理和督促檢查有關案件方面的查報件、領導批辦件和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組織撰寫案件綜合分析、專題分析和典型案例剖析;承擔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綜合性案件工作會議和市執法執紀機關聯席會議以及市委組織部聯繫通報會的有關工作。

(七)案件審理室

負責審理由市紀委、監察局檢查處理的案件;負責審理由司法機關移送的違紀案件;審核縣處級機關報批或備案的案件;受理黨員和公務員不服縣處級機關給予的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指導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案件審理工作;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

(八)政策法規室

負責擬定全市紀檢監察的政策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政策法規業務建設。

(九)信訪室(掛臨沂市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舉報中心的牌子)

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和舉報事項;受理涉及黨風黨紀和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並核查部分案件;調查了解民眾信訪反映的突出問題,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負責紀檢監察信訪信息員和監察通訊員的選聘、聯絡和指導工作。

(十)黨風廉政建設室

負責監督檢查、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承擔全市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的具體組織工作,協調廉潔自律專項清理工作;負責綜合縣區、市直部門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的情況;承辦黨風監督員的選聘和聯絡工作。

(十一)執法監察室

負責監督檢查各縣區、市直各部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組織開展全市性或重要的執法監察活動;參加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的檢查活動;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

(十二)第一紀檢監察室

分管市直機關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市直部門市委管理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比較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市直部門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參加市直部門黨委(黨組)民主生活會和有關部門開展的檢查活動;配合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綜合、協調、指導市直部門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三)第二紀檢監察室

分管縣區的紀檢監察工作。承辦縣區、市委管理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複雜案件的查處工作;監督、檢查縣區黨委、政府及其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和黨風廉政建設的情況;參加縣區黨委民主生活會;配合參加重大事故的調查;綜合、協調、指導縣區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四)糾風室(臨沂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

負責全市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工作;履行臨沂市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職責

領導信息

局 長:賈偉華

副 局 長:唐東遠、佟德順、孫沂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