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內容包括:
(1)利用電視電影機將膠片圖像轉換成視頻電子信號;
(2)利用磁帶錄像機將視頻電子信號記錄於錄像磁帶上。
在磁帶錄像機問世(1956年)之前,影片是記錄與傳播活動影像信息的惟一載體。隨著錄像技術的迅速發展,雖然出現了影片、錄像磁帶及光碟多種載體並存的局面,但影片在電視廣播中仍占有重要地位,其主要原因是:
(1)電影已有百年歷史,其節目資源十分豐富;
(2)電影片圖像質量(如清晰度、曝光寬容度等)優於電視;
(3)影片圖像的保存性優於現有的錄像磁帶;
(4)影片節目不受電視制式限制,便於國際交流。
電視電影機基本上可分為三類:(1)放映機——攝像機組型。(2)飛點掃描型。(3)電荷耦合器件(CCD)掃描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