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作 者:郭洪志,麻琳 主編
出 版 社:山東科學技術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9-4-1
版 次:1
頁 數:549
印刷時間:2009-4-1
開 本:16開
紙 張:膠版紙
印 次:1
I S B N:9787533149635
包 裝:精裝
內容簡介
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是危匝病學領域中的重大課題和研究熱點,而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則是本研究領域中的重點之一。本書全面系統地提出並講解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的相關理論依據,並對其臨床診治進行了針對性的探討,加深人們對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的認識和重視,對醫務人員降低重症腦病的死亡率和致殘率有所裨益。
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是危匝病學領域中的重大課題和研究熱點,而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則是本研究領域中的重點之一。
本書共分十三章,主要介紹了MODS中各器官的功能障礙、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新概念的確立、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的發生機制、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的監測、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的診斷、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治療等內容。
目錄
第一章 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CMODS)綜述
第二章 概論
第一節 對MODS的認識過程
第二節 MODS的現代概念
第三節 MODS的誘發因素
一、創傷後MODS的危險因素
二、內科疾病中MODS的危險因素
第四節 MODS的臨床特徵
一、多器官功能障礙
二、兩次打擊或應激過程
三、全身炎症反應綜合徵
第五節 MODS的診斷
一、SIRS的判定標準
二、MSOF的判定標準
三、MODS的判定標準
第六節 MODS危重病情的評分系統
一、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評價
二、簡化的急性生理評分
三、病死機率預測模型
四、多器官功能障礙評分
五、感染相關性器官功能衰竭評分
六、我國MODS病情分期診斷和嚴重程度評分標準
第七節 MODS的預防和治療
一、預防
二、病因治療
三、充分復甦和器官支持
四、抗炎治療和免疫調理
第三章 重症疾病與MODS
第一節 內科重症疾病與MODS
一、膿毒血症、SIRS和炎症反應
二、器官功能障礙、衰竭及其他後遺症
三、臨床表現
四、研究進展
第二節 嚴重創傷與MODS
一、創傷後MODS發病病因
二、創傷後MODS病理生理改變
三、創傷形成MODS的危險因素
四、創傷後MODS模型
五、創傷、手術後MODS形成的分子機制
六、Denver資料庫
第三節 體外循環併發症
一、體外循環與細胞因子
二、血漿蛋白系統的變化
三、內皮細胞一中性粒細胞黏附過程
四、單核細胞的變化
五、血小板活化及其功能改變
六、炎症反應的分子機制
七、炎症反應的防治
第四章 MODS發生的相關學說
第一節 SIRS與微循環障礙學說
一、炎症反應的啟動因子
二、吞噬反應與微血栓形成
三、氧化代謝障礙與SIRS
四、MODS的微循環停滯理論假設
第二節 代謝改變學說
一、炎症和敗血症時機體代謝特點
二、高代謝的影響因素及其機制
第三節 缺血一再灌注損傷學說
一、組織細胞氧代謝障礙
二、氧自由基損傷
三、內皮細胞、白細胞與MODS
第四節 內毒素學說
一、對胃腸道內毒素易位的認識過程
二、內毒素的特點和生物學活性
三、內毒素血症與感染、免疫的關係
四、內毒素與機體體液系統和細胞系統的相互作用
第五章 MODS中各器官的功能障礙
第六章 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新概念的確立
第七章 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的發生機制
第八章 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的實驗動物研究
第九章 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的監測
第十章 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的臨床研究
第十一章 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的診斷
第十二章 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治療
第十三章 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治療的未來方向
部分章節第一章 腦源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CMODS)綜述
早在1977年,Eiseman等首先使用多器官功能衰竭(multiple organ failure,MOF)一詞,並提出了有關MOF的概念及診斷標準,在此後長達20年間,MOF的命名和診斷標準被普遍承認和接受。但在1991年,美國胸科醫師協會(American College of Chest Physicians,ACCP)和危重病醫學會(Society of Critical Care Medicine,SCCM)聯席會上,否定了MOF的概念和它的診斷標準,首次提出了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MODS)這一新名詞,目的是為了糾正既往過於強調器官衰竭的標準,認為應著眼於全身器官功能障礙發展的全過程,重視器官功能障礙的早期診斷和治療。Failure一詞反映的是器官功能障礙的最終結局,表示靜態的概念,有程度上的不可逆性;而dysfunction一詞包含了由輕至重的動態含義,能較精確地反映器官功能、潛力逆轉及病變進展的特性。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徵(MODS)是指機體遭受嚴重感染、創傷、燒傷、休克、重症腦損傷、重症胰腺炎等損害,24h之後同時或順序出現2個或2個以上器官功能不全,並達到各自器官功能障礙的診斷標準。即病人多個器官功能障礙已不能維持機體內環境穩定的臨床綜合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