腕踝針的分區
①頭項和軀幹的分區:頭頂、軀幹以前後正中線為界,將身體兩側由前向後各部分為6個縱行帶狀的區域(見圖)。
1區:沿前正線兩側,包括額部、眼、鼻、舌、咽喉、氣管、食管、心臟以及上、中、下腹部和會陰部。
2區:身體前面的兩旁,包括顳部、面頰、後牙、下頜部、甲狀腺、乳部、肺、肝膽(右)和側腹部。
3區:身體前面的外緣。包括沿耳廓前緣和腋前的狹小垂直區域。
4區:身體前後面交界處,包括頭項、耳以及從腋窩頂垂直向下的區域。
5區:身體後面的兩旁,與前面的2區相對,包括頭、項的後外側部,肩胛區等。
6區:沿後中線兩側的區域,與前面的1區相對,包括後頭部、枕頸部、脊柱與椎旁、骶尾部、肛門等。
②四肢的分區:以臂幹線和股幹線為四肢的軀幹的分界。當兩側的上下肢處於內面向前的外旋位置,也就是使四肢的陰陽面和軀幹的陰陽面處在同一方向中並互相靠攏時,以靠攏處出現的縫為分界,在前面的相當於前中線,在後面的相當於後中線,劃分與軀幹相仿(中圖)。
選點及主治
(1)腕部進針點及主治:腕部進針點共6個,約在腕橫紋上二橫指(相當於內關、外頭穴)一圈內。從掌面尺側起直到橈側起到尺側,依次順序為上1、上2、上3、上4、上5、上6 。每一點治療同一區的病症(見圖)。
上1:在小指側的尺骨緣前方,用拇指端按壓的最凹陷處.
主治前額部頭痛、眼病、鼻病、三叉神經痛、面腫、前牙痛、流涎、咽炎、氣管炎、噁心、嘔吐、心臟病、高血壓;眩暈、盜汗、寒顫、失眠、癔病、蕁麻疹、皮膚瘙癢症等。
上2:在腕前面的中央,掌長肌腱與橈側腕屈肌腱之間。即內關穴部位。
主治顳前部痛、後牙痛、腮腺炎、頜下腫痛、胸痛、胸悶、回乳、哮喘、手掌心痛、指端麻木等。
上3:靠橈動脈的外側,主治高血壓、胸痛。
上4:手心向內,在拇指側的橈骨緣上。
主治頭頂痛、耳痛、耳鳴、耳聾、下頜關節功能紊亂、肩周炎(肩關節前部痛)、胸痛。
上5:腕背面的中央,即“外關穴”的部位。
主治顳後部痛、落枕、肩痛、肩周炎(肩關節外側部痛)、上肢感覺障礙(麻木、過敏)、上肢運動障礙(癱瘓、肢顫、指顫、舞蹈症)、肘關節痛、腕和指關節痛、手部凍瘡等。
上6:小指側尺骨緣背。
主治 6區病症,如後頭痛、枕項痛、脊柱(頸胸段)痛。
(2)踝部:踝部進針點及主治:踝部進針點共6個,約在內、外踝高點上三橫指(相當於懸鐘、三陰交穴)一周處。從跟腿內側起向前轉至外側跟腿,依次為上1、上2、上3、上4、上5、上6 。每一點治療同一區的病症
下1:靠跟腿內緣:主治上腹部脹痛,臍周圍痛、急性腸炎、痛經、白帶多、遣尿、陰部瘙癢症、足跟痛等。
下2:在內側面,靠脛骨後緣。主治肝區痛、少腹痛、過敏性腸炎等。
下3:脛骨前緣向內一橫指處,主治膝關節(內緣)痛等。
下4:脛骨前緣與腓骨前緣的中點,主治股四頭肌酸痛、膝關節痛、下肢感覺障礙(麻木、過敏)、下肢運動障礙(癱瘓、肢顫、舞蹈病)、趾關節痛等。
下5:在外側面,靠腓骨後緣。主治關節痛、踝關節扭傷等。
下6:靠跟腱外緣。主治急性腰扭傷、腰肌勞損、骶髂關節痛、坐骨神經痛、腓腸肌痛、腳前掌痛等。
查明了症狀在身體的區域後,就可在踝部和腕部選取同一區的進針點。以胸骨末端和兩側肋弓的交接處為中心,劃一條環繞身體的水平線稱橫線,相當於橫膈的位置。橫線以上的病症針腕部,橫線以下的病證針踝部。一般來說,1區的病症針上1,下1,2區的病症針上2,下2 ,余類推;左側病者針左側,右側病者針右側;各症狀同時存時,如其中有痛,可首先根據疼痛所在的區選取進針點。
臂幹線:環繞三角肌緣至腋窩。
股幹線:前方為腹股溝,後方為髂嵴。
【器械】
30號或32 號1.5寸毫針。
操作方法
明確病變部位,確定進針點和針刺方向。常規消毒後,用三指持針柄,針體與皮膚呈30°角,(見圖4-1-63)用拇指輕捻針柄,使針尖快速通過皮膚。針尖通過皮膚後,即將針放平,這時針尖會將皮針挑起的0.2cm大小的皮丘,將針體貼近皮膚表面,循縱的直線方向沿皮下進針,針刺進皮下的長度一般為35mm,要求不出現酸、麻、脹、痛等感覺,把針體留在皮下組織的淺層(見圖4-1-64),留針30min。慢性病或疼痛較重時,可以適當延長留針時間。一般病例隔日1次,10天 為一療程。急性病例每日針1次。
適用範圍
眼內肌麻痹、視力障礙、面癱、各種疼痛、支氣管哮喘、高血壓、回乳、皮膚病、神經官能症、腦血管病後遺症等。
禁忌證:腕踝針一般無絕對禁忌證。在婦女月經期,妊娠期在3個月內者不宜針下1。
注意事項
(1)針體通過的皮下有較粗的血管或針尖刺入的皮膚處有顯著疼痛時,進針點要沿縱線方向適當移位。
(2)針刺方向一般向上,如果病症在手足部位時,針刺方向朝下(手足方向)。
(3)針刺時,以醫者針下鬆軟,患者無任何特殊感覺為宜。若針下有阻力或患者出現酸、麻、脹、痛等感覺,則表示針刺較深。應將針退出,使針尖到皮下,重新刺入更表淺的部位。
(4)留針時,一般不作提插或捻轉等行針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