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慢性腎功能衰竭(以下簡稱慢性腎衰)
根據國外資料,每年每百萬人中,有100-150人發生慢性腎衰;我國是90-100人。
臨床表現
臨床上按腎衰的程度可分為4期,即腎功能代償期、氮質血症期、腎功能衰竭期及尿毒症期。
檢查診斷
由於慢性腎衰是慢性腎臟疾病的終末期表現,腎單位結構已經變性、纖維化及萎縮,因此,對其處理不像急性腎衰那樣可以渡過危險期,等待病情逆轉和恢復健康。
治療
慢性腎衰的治療不是企圖用藥物逆轉病變,而是根據內環境穩定的情況,按照病理生理學原理進行必要的調整,力求內環境穩定,使腎臟已有病變的發展變慢,保存健存腎單位,儘可能維持一定代償能力,延長存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