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椎腔注射劑

注射劑(亦稱針劑),系指藥物製成的供注入體內的滅菌溶液、乳濁液、混懸液,以及供臨用前配成溶液或混懸液的無菌粉末或濃縮液。

概述

含義

注射劑(亦稱針劑),系指藥物製成的供注入體內的滅菌溶液、乳濁液、混懸液,以及供臨用前配成溶液或混懸液的無菌粉末或濃縮液。

特點

(1)吸收快、藥效迅速。由於藥液直接注入組織或血管,尤其靜脈注射,通常注射剛結束血藥濃度已達高峰,故特別適用於搶救危重病人,或給病人提供能量。
(2)適用於不宜口服給藥的藥物。胃腸道不吸收、易被消化液破壞、對胃腸道有刺激性,肝臟首過消除強。
(3)適用於昏迷、不能吞咽或其他消化系統障礙患者的用藥。
(4)可產生局部定位作用,如局部麻醉、關節注射、穴位注射等。延效及診斷。
(5)注射時疼痛。
(6)用藥不方便,一般自己不能使用。
(7)因注射用藥要超越人體防衛第一防線,即皮膚與黏膜,而且有相當部分不經解毒器官——肝臟,所以質量要求特高,否則易發生嚴重危害。
(8)工藝複雜,必需具相應的生產條件和設備,成本高。因此,口服給藥療效好的藥物,就不一定製成注射劑使用。

注射劑的分類

按分散體系分:
1、溶液型注射劑:
包括水溶液型和油溶液型(水中難溶、延效,肌內注射)。
2、混懸型注射劑:
難溶於水、水溶液中不穩定、要求延效的藥物可製成水或油為溶劑的混懸型注射液。一般僅供肌內注射,iv微粒粒度小於2µm。
3、乳濁液型注射劑:
水溶性液體藥物,可製成乳濁液型注射液。分散相粒徑大小一般在1-10µm範圍內,iv應在1µm左右。
4、固體粉末型注射劑:
凡在液體狀態不穩定的藥物均可製成此類注射劑。系將藥物的無菌粉末分裝在滅菌安瓿或其他適宜容器中;也可將無菌藥液按無菌操作法分裝在滅菌的容器中,經冷凍乾燥成粉末或海綿狀;臨用前以適當的滅菌注射溶劑溶解或混懸,供注射套用。

注射劑的給藥途徑

皮內注射、皮下注射、肌內注射、靜脈注射與其他(脊椎腔、動脈、心內、腦池內、關節腔、滑膜內、鞘內、穴位)。
1、皮內注射:
主要用於皮試,一次注射量在0.2ml以下。
2、皮下注射:
一般用量1~2ml。可產生局部作用或全身作用。主要為水溶液型注射液;凡有刺激性的藥物或混懸液不宜皮下注射;
3、肌內注射:
一般一次用量為1~5ml。水溶液、油溶液、混懸液和乳濁液均可用;
4、靜脈注射:
既可推注也可滴注,iv推注在50ml以下,滴注用量大可達數千ml。常作為急救、補充體液和供給營養之用;大劑量的靜脈注射劑又稱為“輸液劑”。不得加入抑菌劑。
多為水溶液、o/w型乳濁液。
油溶液、一般混懸液型注射劑及能導致溶血和蛋白質沉澱的藥物,不能做靜脈注射。
5、脊椎腔注射劑:
一次注入量不得超過10ml。質量應嚴格控制,滲透壓與脊椎液相等,不含任何微粒的純淨水溶液,PH在5.0-8.0之間,不得加入抑菌劑。

注射劑的質量要求

所有各種注射劑,除應有製劑的一般要求外,還必須符合下列各項質量要求:
1、無菌:
注射劑內不應含有任何活的微生物,不管制備方法,必須符合《中國藥典》無菌檢查的要求。
2、無熱原:
注射劑內不應含熱原,特別是用量一次超過5ml以上、供靜脈注射或脊椎注射的注射劑,必須是熱原檢查合格的。
3、澄明度:
溶液型注射劑內不得含有肉眼可見的異物或混懸物,應符合衛生部關於澄明度檢查的有關規定。(微粒進入機體產生危害)
4、pH值:
注射劑應具有與血液相等或相近的pH值。pH4-9範圍。
5、等滲:
對用量大、供靜脈注射、脊椎注射的注射劑,應具有與血漿相同的或略偏高的滲透壓。
6、安全:
注射劑必須對機體組織無毒性反應和刺激性。安全性實驗(刺激性試驗、溶血試驗、過敏試驗、急毒、長毒)
7、穩定:
注射劑必須具有必要的物理穩定性、化學穩定性及生物穩定性,以確保產品在貯存期安全、有效。
8、其他:
根據注射劑原料、附加劑、製備方法特殊,根據實際情況,規定特殊的質量要求(中藥注射液中的蛋白質、鞣質等雜質的限量符合要求)。

中藥注射劑的發展概況

中藥注射液有溶液型、乳濁液型、混懸液型及固體粉末多種形式,給藥途徑以肌內注射、靜脈注射、穴位注射為主。
發展:
(1)以有效成分和有效部位為物質基礎研究製備中藥注射劑。
(2)新工藝、新技術為手段生產中藥注射劑,有效地改善了注射液的澄明度,減少了刺激性,提高了穩定性。
(3)研製中藥脂質體、乳劑、毫微球、粉針劑等新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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