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儲量

能源儲量

能源儲量 energy efficiency 是指在目前技術和經濟條件下能夠生產取得的能源資源。

能源儲量是指在目前技術和經濟條件下能夠生產取得的能源資源。分為 地質儲量探明儲量兩類。前者指按照能源的地質儲藏、形成與分布規律推算出的儲量,後者是根據地質勘探報告統計而計算出的儲量。在現階段條件下,前者明顯大於後者。據我國已發表的能源儲量數據,煤炭、石油、天然氣、油頁岩等能源資源儲量均相當豐富,但人均水平很低,故我國的能源應做到合理開採,避免浪費。
按2004年我國的化石能源探明儲量及年產量,我國的化石能源的開採年限很不容樂觀,石油只夠開採13年,天然氣只能使用54年,煤稍好些,還能使用116年。所以我國已經面臨化石能源的危機了。
我國2004年化石能源探明儲量及年產量
探明儲量 年產量
石油 23億噸 1.74億噸
天然氣 22300億立方米 408億立方米
1145億噸 9.9億噸

緩解矛盾

一、我國能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我國能源消耗中,工業消耗的能源占70%。
根據我們的測算,我國正處於工業化的中期階段,而且各個地區發展不平衡。在31個省、市、自治區中,2005年,只有兩個市發展到了工業化的後期階段,有10個省處於工業化發展的中期階段,有13個省、市處於工業化發展的初期階段,個別地區還處於前工業化階段。也就是說還有24個省、市、自治區處於工業化的中期、初期和前工業化階段。
根據我們的測算,我國要在2018年前後才能基本實現工業化和城市化。只有到那時,能源消費需求才有可能放緩。在這之前,由於重工業發展比重大,高耗能產業的大量存在,企業組織結構不合理,高能耗中小企業的數量還很難減少下來,節能技術的利用還需要有一個過程。因此,工業發展對能源的需求還將很大。再加上城市化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今後20年,我國對能源的需求仍處於高增長期。根據測算,如果2007年~2010年間我國能源消費彈性係數平均值不低於0.7,2010年~2020年能源消費彈性係數平均值不低於0.5,2010年一次能源消費總量將達到29億噸標煤,2020年將達到38億噸標煤準煤。但從目前情況看,能源消費彈性係數還沒有降下來,仍保持在1.0左右。如果不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任由這種趨勢發展下去,重複已開發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老路,到2020年,我國一次能源消費需求將超過50億噸標準煤,這是很難滿足的。從供給看,無論資源、環境等各方面都將面臨難以克服的困難。據有關方面預測,按目前探明儲量和資源開採利用能力,世界平均資源可用年限,煤炭約230年、石油約45年、天然氣約61年;而我國資源人均擁有量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上述資源可開採年限,分別只有80、15和30年。實際上,這一估計還是樂觀的,例如,從已探明情況看,煤炭目前剩餘可采儲量1145億噸,即使按20億噸/年、回採率30%估算,只有不足20年的供給量。如果不加快資源勘察、有效提高資源採收率和利用率,我們很快將面臨更為嚴重的能源資源短缺。另一方面,由於大量不合理開採利用煤炭和發展高耗能產業煤炭大多未經洗選直接燃燒,環境污染、水污染也到了難以容忍的程度。2006年我國GDP占全世界GDP的比重只有5.5%,能源消費超過世界的10%,但S02排放已居世界首位,大大超過我國環境承載能力;CO2排放也居世界前列。據有關專家估計,每開採1噸煤就會破壞2.5噸地下水,對我國這樣一個水資源嚴重短缺的國家來說,形勢十分嚴峻。
二、加大國內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力度,確保能源供應立足國內我國目前能源結構以煤為主。
按目前不完全的統計口徑,2004年,煤炭在一次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中分別占75.6%和67.7%,石油占13.5%和22.7%,天然氣占3.0%和2.6%,水電占7.9%和7.0%。而核能及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結構中所占比重還微乎其微。今後我國的能源政策仍然要堅持煤為基礎。要發展大型火電,最佳化火電生產結構,發展煤炭液化、氣化,鼓勵瓦斯抽采利用,高產清潔地開發利用煤炭資源。要穩定增加原油產量,提高天然氣產量。要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加快水電建設。與此同時,要調整能源的生產和消費結構,加快核能及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核能是比較清潔可控的現代能源,也是近期比較經濟合理的替代能源,隨著技術進步,安全保障也很完善。從國際上看,法國等已開發國家在核能開發利用上做得很好,值得借鑑。法國也是傳統能源資源短缺國家,通過從戰略高度發展核能,法國的能源自給率從27%提高到50%,有效地減少了石油進口依賴。目前,核電已占法國發電裝機容量的75%,占發電量85%。我國核能利用起步不晚,但由於技術路線決策遲緩、投資體制制約等種種原因發展不快,目前商業化運營的核電裝機容量僅500萬~600萬千瓦,在能源供給中只占1%~2%,落後於先進國家約20年。在這方面還有很大潛力。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新型可再生能源,是目前世界上發展快速的新興能源。儘管目前由於技術和成本等因素制約,還沒有形成大範圍、大規模的商業化套用,但其前景卻不可限量。根據權威國際能源組織預計,由於資源儲量限制,世界可用化石類傳統能源,將在2020~2040年間達到生產峰值,並可能在40~50年內消耗殆盡,因此其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將逐步下降;而以太陽能發電、風能、生物質能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將迅速上升。到2050年,這些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將超過50%,到2100年將超過85%。
正因如此,已開發國家都把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作為占領未來能源制高點的戰略舉措來抓,爭取在清潔、可再生、分散式的未來能源格局中掌握主動權。例如,1999~2003年僅4年時間,德國太陽能光伏發電市場增長了10倍,成本下降了20%。從世界範圍看,光伏發電呈急劇加速發展之勢,近10年年均增長率為33%,而近5年為43%,2004年當年則增長61.2%,而且主要50%以上是併網發電,進軍主流市場。據歐洲光伏工業協會預測,光伏發電2020年將占全球發電量1%,2040年將迅速上升到21%,成為世界能源主力軍。利用風能的情況也很類似,1996~2004年世界風能年均增長30%,累計裝機容量已達4760萬千瓦2004年新增830萬千瓦,風電已占世界總發電量0.5%。預計到2020年,這個比例將達12%以上。在我國,可再生能源也得到一定的開發利用,據估計目前總體上大約有3億噸標準煤左右的規模包括未納入統計的農村農戶自用能源。然而,與先進國家相比,我國對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戰略定位不夠高,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總的來看發展還處於自發、分散、小規模的初級階段,尚未形成商業化規模套用。
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節約能源與國際先進水平比較,我國節約能源的潛力還很大。
在能源開採上,由於小煤窯遍地開花,破壞性開採,不僅本身回採率低(僅10%~15%),而且嚴重破壞大礦資源。在利益驅動下,甚至少數國有大礦也“采肥丟瘦”。我國目前煤炭綜合回採率平均只有30%左右,遠低於國際上60%~80%的先進水平。在單位產值的能耗方面,2000年按現行匯率計算的每百萬美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我國為1274噸標準煤,比世界平均水平高2.4倍,比美國、歐盟、日本、印度分別高2.5倍、4.9倍、8.7倍和0.43倍。在單位產品的能耗方面,2005年,我國電力、鋼鐵、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輕工、紡織等行業主要產品單位能耗平均比國際先進水平高39%,如銅冶煉綜合能耗高65%,大型合成氨綜合能耗高30%,紙和紙板綜合能耗高115%。從主要耗能設備能源效率的國際比較看,2005年,我國燃煤工業鍋爐平均運行效率60%左右,比國際先進水平低15~20個百分點;中小電動機平均效率87%,風機、水泵平均設計效率75%,均比國際先進水平低5個百分點,系統運行效率低近15~20個百分點;機動車燃油經濟性水平比歐洲低25%,比日本低20%,比美國整體水平低10%;載貨汽車百噸公里油耗7.6升,比國外先進水平高1倍以上;內河運輸船舶油耗比國外先進水平高10%~20%。從單位建築面積能耗的國際比較看,目前我國單位建築面積採暖能耗相當於氣候條件相近已開發國家的2倍~3倍。據專家對北京、哈爾濱與多倫多高層公寓熱損失的實際測算,北京建築外牆熱損失是加拿大的4.4倍、窗戶熱損失是加拿大的2.2倍、屋頂熱損失是加拿大的4.2倍;哈爾濱建築外牆熱損失是加拿大的3.6倍、窗戶熱損失是加拿大的1.1倍、屋頂熱損失是加拿大的2.6倍。專家分析,我國公共建築和居住建築全面執行節能50%的標準是現實可行的;與已開發國家相比,即使在達到了節能50%的目標以後仍有相當大的節能潛力。從整體能源效率的國際比較看,我國能源效率比國際先進水平低10個百分點。如火電機組平均效率33.8%,比國際先進水平低6~7個百分點。能源利用中間環節加工、轉換和貯運損失量大,浪費嚴重,因此導致在同等物質消耗水平下,我國的整體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比國際先進水平低12~15個百分點。根據理論分析和測算,按單位產品能耗和終端用能設備能耗同國際先進水平比較,目前我國的節能潛力約為每年6億噸標準煤。當然,要把節能的潛力挖掘出來也不容易。它需要全民樹立起節能的意識,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需要採用節能的先進技術,需要有先進合理的能源消耗技術標準,需要理順能源和資源性產品的價格,需要有鼓勵節能的經濟政策,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規。在這些方面我們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總之,緩解我國能源消費需求與供給之間的矛盾,確保我國的能源安全,只有從擴大供給、降低消耗兩個方面共同努力,才能有好的成效。四、進一步擴大國際能源合作通過國際貿易和參與上游勘探開發等多種方式適度利用國外資源,是國內能源供應的必要補充。隨著我國現代化事業的進展,我國能源對外依存度將不斷上升,加強國際能源合作是解決我國能源短缺的重要途徑。在這方面,我們已加強了工作力度,近年來,我國政府與一些國家進行了雙邊或多邊關於能源問題的對話,我國的石油企業和一些國家的企業簽定了一些共同開發石油、天然氣的協定。我們將繼續積極參與國際能源雙邊及多邊合作,加強與國際組織和跨國公司的對話與合作,共同維護國際能源市場穩定。此外,為防範石油供給風險,參照國外建立石油儲備的通行做法,我們要加快建立國家石油儲備體系。目前,我國正在舟山、寧波、青島和大連等地建設原油儲備基地,組建管理機構,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等,爭取在短期內形成較大的石油儲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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