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胡瑞瀾(1818-1886年),譜名原鄀,字觀甫,號筱泉,湖北武昌人,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乙巳恩科進士,欽點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歷官國史館纂修、文淵閣校理、鹹安宮總裁、宗人府丞、翰林院侍講、侍讀學士、山西學政、湖南學政、浙江學政、廣東學政、閱卷大臣、擬題大臣、太常寺卿、大理寺卿、副都御史、禮部侍郎、光祿大夫等,累至兵部右侍郞。
參與冤案
同治十二年(1873年),曾作為欽差大臣重審轟動一時的楊乃武與小白菜一案,胡瑞瀾作出了維持原判,後和包括浙江巡撫楊昌浚在內的一大批官員因此案而遭革職查辦。
文學作品
所著傳世的作品有《讀史日抄館課詩賦》、《湘帆雜詠》、《越吟草》、《星軺雜紀》、《星軺續紀》、《海槎日記》、《海槎續記》、《訓士質言》、《教士申約》、《教士隅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