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植烈士

1926年2月,經好友介紹進入廣州政治講習班學習。 1927年“馬日事變”後,前往長沙、武漢等地尋找上級黨組織。 1928年9月,在長沙被捕,遭敵嚴刑拷打,堅貞不屈,被判處死刑。

出生於一個祖父和父親都曾留學日本的書香之家。因年幼喪父曾先後隨祖父、叔祖父等人在長沙、寶慶等地讀書,直到中學畢業。1926年2月,經好友介紹進入廣州政治講習班學習。不久,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6月,隨北伐軍進至衡陽後,受中共湘區委派遣,以省農運特派員身份前往湘西南山區城步縣開展農運。9月上旬,擔任中共城步縣特別支部書記。10月8日,當選為縣農民協會籌備處委員。隨即同縣長為首的國民黨右派勢力進行了堅決鬥爭。同時發動民眾懲貪官、打土豪、分浮財,使全縣農民運動迅速發展,建立了54個鄉農民協會,並組建了農民自衛軍和梭標隊等農民武裝。還曾擔任縣審判土豪劣紳特別法庭審判員,審判處決了幾名全縣民憤極大罪惡累累的大土豪,被民眾譽為“黑包公”。1927年“馬日事變”後,前往長沙、武漢等地尋找上級黨組織。1928年9月,在長沙被捕,遭敵嚴刑拷打,堅貞不屈,被判處死刑。後經親屬周旋,由死刑改判無期徒刑。1931年冬一個黑夜,越獄逃回家鄉,隱蔽起來治病。病情稍好,又去尋找黨的組織,但始終沒有找到。1938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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