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6.07-1986.09,清華大學水利工程系助教。1986.09-1992.10,清華大學水利水電工程系助教、講師,水利水電工程系團委副書記、系黨委學生工作組副組長、組長,系黨委副書記(1986.09—1990.07免試保送清華大學水利水電工程系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獲工學碩士學位);
1992.10-1995.09,日本東京大學工學部土木工程系土木工學科河川及流域環境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獲工學博士學位;
1995.10-1996.12,在日本株式會社INA公司(新土木研究所)河川計畫部做研究工程師;
1996.12-2000.01,清華大學水利水電工程系副教授、水文水資源研究所所長、系副主任;
2000.01-2002.11,清華大學土木水利學院黨委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
2002.11-2003.09,清華大學黨委組織部部長;
2003.09-2004.08,清華大學教務處處長;
2004.08-2006.02,清華大學人事處處長兼人才資源開發辦公室主任;
2006.02-2006.09,清華大學副校長;
2006.09-2007.03,清華大學黨委常務副書記兼組織部長、副校長;
2007.03-2007.12,清華大學黨委常務副書記、副校長;
2007.12-2008.12,清華大學黨委常務副書記(正局級);
2008.12-2013.11,清華大學黨委書記(副部長級)、校務委員會主任;
2013.11-2015.04,浙江省委常委、組織部長、省委黨校校長;
2015.05-2016.03,陝西省委副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中國延安幹部學院第一副院長(學院理事會副理事長);
2016.03-2016.04,陝西省委副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中國延安幹部學院第一副院長(學院理事會副理事長),省人民政府黨組書記;
2016.04.01-2016.04.26,陝西省委副書記兼省委黨校校長、中國延安幹部學院第一副院長(學院理事會副理事長),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代省長、黨組書記。
2016年4月27日下午,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大會,胡和平當選陝西省人民政府省長。
中共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陝西省十二屆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5年4月,中央決定,胡和平同志任陝西省委委員、常委、副書記。2015年4月24日,陝西省委黨校召開幹部教師大會,宣布省委關於省委黨校領導班子調整的決定:胡和平任省委黨校校長(兼)。
2015年6月,據中國延安幹部學院官方網站“現任領導”欄目顯示,胡和平已任延安幹部學院第一副院長。
2016年1月13日,任陝西省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16年4月1日,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胡和平任陝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代省長。
2016年4月27日下午,陝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大會,胡和平當選陝西省人民政府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