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87年07月——1991年09月,建設銀行十堰分行團委副書記、紅衛支行計畫信貸科長、茅箭支行儲蓄科長;
1991年09月——1997年05月,十堰市白浪開發區幹部、黨辦副主任、主任(其間:1992年09月至1994年01月,在北京大學西語系英語專科學習);
1997年05月——2000年11月,十堰市白浪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委委員(其間:1994年09月至1998年06月,在湖北大學秘書學專業本科學習);
2000年11月——2003年05月,鄖縣縣委常委、副縣長;
2003年05月——2003年11月,鄖縣縣委副書記(其間:2000年09月至2003年08月,在華中科技大學經濟學院西方經濟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班學習);
2003年11月——2008年06月,十堰市政府副秘書長、政府辦黨組成員;
2008年06月——2009年06月,十堰市建設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
2009年06月——2009年07月,鄖西縣委副書記;
2009年07月——2010年01月,鄖西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10年01月——2011年06月,鄖西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1年07月——2011年08月,鄖西縣委書記、縣長;
2011年08月——2015年03月,鄖西縣委書記;
2015年03月——2015年04月,十堰市統戰部副部長(正縣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9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鄖西縣委原書記胡俟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6年3月29日,經湖北省委同意,湖北省紀委對十堰市鄖西縣原縣委書記胡俟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胡俟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填報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親屬在錄用、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投資非上市公司,與他人搞權色交易;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並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的問題涉嫌犯罪。
胡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規定,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胡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