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出售權

股票出售權是一種契約。它使股票持有者有權在指定時期內按規定價格賣出一定數量的股票。每項股票出售權涉及持有者(買主),出票者(賣主),將雙方聯繫起來的經紀人,以及背書人。股票出售權一般期限為30天、60天、90天、或6個月,但不得少於21天,並為各方所接受,影響股票出售權的因素有;(1)契約上訂明的期限;(2)訂約時股票的價格;(3)按所訂價格或更低價格行使股票出售權的能力;(4)股票價格以往的變動情況。

主要內容

每項股票的出售權涉及以下4個方面:持有人(買方)、出票者(賣方),將買賣雙方聯繫起來起中介作用的經紀人、以及背書人。股票出售權所規定的時間期限一般為30天,60天,90天或6個月,最低不得少於21天(如紐約證券交易所),各方都要根據契約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為了獲得股票的出售權利,買主須付給賣主一部分酬金,而賣主又付給經紀人一小筆佣金。

影響因素

股票出售權的價格要受到4個因素的影響:

1.契約上訂明的期限。

2.簽約時股票的價格。

3.股票價格以往上下波動的狀況。

4.依照所訂價格或更低的價格行使股票出售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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