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覺刺激是物體振動所引起的音媒振動。音媒,就是傳遞聲音的媒體。只要物體有振動,就要擠動周圍的音媒。一般而言,音媒主要是空氣。由於空氣振動發出空氣疏密波,而空氣振動則是由作為聲源的物體振動引起的。水或其它物體也可以成為音媒。
音媒振動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為樂音,振動頻率均勻;另一類為噪音,振動頻率不規則。
我們已經知道光有三種物理屬性,即波長、強度、波的純度,與之相對應的是我們視覺上的三個方面,即色調、明度、飽和度。
同樣,聲音也有三種物理屬性:即振動頻率、振幅大小、基音和陪音的倍數配合關係。
與這三種物理屬性相對應的,則是我們聽覺的三個方面:音調(或稱高音)、音強(或稱響度)和音色。
音調,又稱高音。受音波每秒的振動次數,即振動頻率所決定。如唱歌時,1、2、3、4、5、6、7都是不同的音調,它們的音波的振動頻率一個比一個高,因而音調也就一個比一個高。
音強,又稱響度。這是與聲音的物理強度相對應的,同一個音調既可大聲唱,也可以小聲唱。大聲唱和小聲唱的音調是一樣的,即振動頻率是一樣的。但音強卻不同了,也就是它們的振幅不同了。
打個比方,我們在拉胡琴時,左手管弦,右手管弓,這就是左手管音調,右手管音強。左手越往上音調越低,越往下動音調越高。
但如果人的手指頭放在一個音調上不動,而右手使勁拉或輕輕拉,效果就不一樣了。這就是音調一樣而音強卻在變化了。反之如果拉的輕重一樣,而左手的指頭來回動,這就是音強一樣而音調卻在變化了。
音色,是把基本頻率與強度相同但附加振動的成分不同的聲音彼此區分開來的特殊品質。也就是說音色是決定於陪音的成分。
所以,音色是由基音和陪音的比例關係決定的。一個物體除了全部振動(這就叫基音)外,還有分段振動(這就叫陪音),它可以分1/2、1/4、1/8……段振動,即同時還有好幾個振動。
音強測量的辦法,以“分貝”作為單位,即dβ,分貝是物理學界和心理學界都認可的。即拿1.26這個比率作為音強單位。所謂1分貝就是兩個音的強度比率為1∶1.26。即這個音要是相當於那個音的1.26倍,那么這個音就比那個音強了1度(1分貝)。(1.26)²—2分貝、(1.26)³—3分貝,余類推。
可見,分貝不是拿絕對物理強度來測量,而是拿比率來測量。每一分貝的物理差數不一樣,而心理差數則一樣。
即:如果一個音的物理強度是100單位,要比它再強一度,應該是126單位;
如果一個音的物理強度是200單位,要比它再強一度,應該是252單位;
如果一個音的物理強度是300單位,要比它再強一度,應該是378單位。
聲音就是這樣拿1.26這個比率作為一個梯度,每增加1.26倍,就是增加一個分貝,而每個分貝的物理量是不同的。
為什麼用1.26作單位呢?因為根據實驗測算1.1是人的聽覺差別感覺閾限,但這僅僅是剛剛能辨別出來的,而1.26才是能清楚辨別出來的。拿能清楚辨別出來的作為音強單位,既符合心理物理學理論,又便於對數計算。
我們的聽覺器官是耳朵,分外耳、中耳、內耳幾部分。最外周是外耳,含耳殼與外耳道,到達鼓膜。鼓膜後面是中耳,有砧骨、錘骨、鐙骨組成的聽小骨系統。通過卵圓窗達到內耳。內耳叫耳蝸。正中有基底膜把耳蝸分成兩部分,耳蝸內充滿液體,由外面的空氣振動通過中耳聽小骨振動傳導進內耳耳蝸半殼內成了液體振動。基底膜上的戈蒂氏器,即感音細胞,是由它們最後引起神經纖維衝動的。
與視覺適應相比,聽覺的適應所需的時間顯得很短,幾乎是立刻就恢復,因而往往不大引起注意。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很小覺察到聽覺的適應現象。只有在專門的實驗中才可測出。
聽覺的適應帶有選擇性,即:如果以一定頻率的聲音刺激聽覺器官,那么它將不是同樣地降低對其它頻率的聲音的感受性,而只是降低對該頻率以及同它相鄰的頻率的聲音的感受性。例如,上課時教室外工地出現機器的嘈雜聲。隨著時間延長,慢慢地我們對它感受性降低了,但同學們對老師講課聲音的感受性並沒同時降低。
如果聲音較長時間(數小時)連續地作用於我們的聽覺器官,則會發生聽覺疲勞。這時,引起聽覺的感受性會顯著降低,即便是在聲音停止作用後還保持較長一個時間,這是不同於聽覺適應的。(適應在刺激停止後,感受性即得到恢復。)
例如,進入某機器轟鳴的車間,一段時間後再出來,聽覺就暫時降低一段時間。如果用同樣的疲勞性刺激積年累月發生時,就會引起職業性聽力下降或耳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