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董秘

職業董秘

在公司總經理、副總以及財務總監尚未真正實現“職業經理人”之前,董秘這一職業,伴隨過去兩年IPO數量的激增,迅速轉化為“職業董秘”。

定義

職業董秘往往在公司上市之前一年進入,在公司上市之後一年退出,而隨著董秘職位越來越職業化,董秘在上市公司供職的時間也越來越短。

職能作用

對於沒有上市的公司來說,董秘意味著辦公室主任,承攬公司一切雜活,但凡找不到對應的職能部門,所有的工作都是董秘辦理。

不過,時過境遷,一旦將上市提上日程,董秘的作用就凸顯出來。做了幾十年技術工作,並擔任公司的董事長,對資本市場毫不了解,臨時補課來不及,只能從別處挖來一個。

職業董秘的來源一般有三種途徑,一是證券公司,二是律師事務所,三是會計所,當然最好是能從券商投行挖一個保代過來,保代對關乎上市的所有程式都十分了解,既懂會計又懂法律,還能把握上市節奏。

生存現狀

根據理財周報數據統計,2009年IPO重啟以來,共有128家公司的董秘在公司上市前入職上市後離職,其中96人離職後不擔任任何職務,離職最快的是2012年9月29日上市的豐林集團董秘,以上市後12天離職,成為已離任董秘中最“短命”董秘。

董秘行業里,沒有固定的俱樂部之類,但深交所每年舉辦的多場董秘培訓活動為董秘交流提供了平台。同一批上市的公司之間,董秘之間互相熟悉,對很多政策和市場信息都會互通有無。

而在董秘圈子之外,董秘與PE之間的協作,也在為上市公司源源不斷提供人選。寧夏一家擬上市公司便是如此,上市之前,尋遍公司,也沒有一人可以擔任董秘一職,這時候PE伸出援手,提供了董秘一職。

擬上市公司,會備齊全套人馬,不僅提供董秘,還可以提供財務總監、監事會成員等,等到公司上市,一隊人馬即告撤離。尋找下一個目標。

事實上,一旦親歷一家公司上市,就會對上市流程熟悉很多,即使只是擔任證券代表,也會受到同行業公司的青睞與挖角。

一項董秘生存狀態報告顯示,截至2011年底,有357家上市公司的362位董秘辭職,分別較2010年、2009年增加37%、50%,創2009年IPO重啟以來辭職董秘人數的新高。在辭職大軍中,大部分的面孔為職業董秘。此次IPO空窗期,他們的壓力遠甚於企業內部孵化的董秘。

面對問題

董秘作為上市公司對外發言人和對外視窗,被上海交易所修訂的《股票上市規則》定義為“信息披露部門負責人”。上市公司受處罰時,董秘往往是第一責任人,信息披露不規範,股東會未能及時召開,董秘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不過,與董秘的責任相比較,董秘的權利卻很難得到保障。董秘不是董事,對公司決策沒有投票權,對財務、經營等都沒有直接干涉的權利,只能按照證監會、交易所的法律條文,常敲邊鼓,避免違規。 與干涉決策相比,董秘最需要的是知情權,對自己公司了如指掌,才能確定哪些應該披露,哪些應該送審。

但在A股的上市公司,擁有知情權意味著有權利窺探各位股東和企業高管的秘密所在,雖然法律賦予了董秘這樣的權利,但在公司上市之後實際經營過程當中,董秘的工作已經不僅限於走程式,套規章,而是一項藝術,一種平衡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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