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
網際網路廣播(Internet radio)在6年前作為人們的一種愛好而誕生的,現在已經發展成一種可自我發展的業務。因此,在網路搜尋引擎上輸入“刪除負面信息”,就可以找到關於“職業刪帖”的相關信息20多萬條。形形色色的職業刪帖公司紛紛湧現,“刪除網帖”成為他們的生財之道,被美其名曰“網路危機公關”。
業務
這些企業大多集中在北京、廣州、上海等大城市。它們主要以廣告公司、管理諮詢公司的身份對外接洽一些關於個人商業品牌的正負面的、普通人之間的“攻擊帖”,即新聞媒體的曝光監督報導發出後,如何阻止繼續追蹤報導、刪除網路上大量的轉載稿等。
招攬手段
這些公司將潛在“客戶”的心理拿捏得十分準確。並大多發布在網路上的廣告中,對外推介的標題就是“企業危機公關、刪除負面信息”,並留下手機號和QQ號等聯繫方式。
收費標準
除國家網站外,首先雙方會會鑑定一份保密契約,再針對媒體的不同,總體轉載有多少,及具體事件,而收取不同的費用。若要刪除新聞網上的一篇負面報導,價格一般在2000元。如果一個知名企業出現負面報導,一旦形成批量轉載,僅“刪帖”的“一單”生意就需十幾萬甚至是幾十萬元。更多時候,整體收費還要“視具體要刪除內容的技術難度而定”,酌情添加。
相關聲音
市民:企業“刪帖”不負責任
很多“PR人”擁有自己的行業鏈條:固定的客戶群、不期而至的揭黑性新聞報導、利益均沾的網站內部人士等。在一匿名的“PR人”向記者提供的“合作媒體名單”中,新浪、搜狐和網易等數十家知名網站赫然在列。但即便這些“PR人”也承認,對於病急亂投醫的企業來說,“刪帖”背後存在著更大的隱患。 如果被曝光企業採取花錢“刪帖”的方式企圖隱瞞存在的問題,是“非正規的品牌的下三爛手段”。很多人認為,這阻礙了社會大眾獲取信息的自由,會嚴重影響其品牌形象。
律師:“刪帖”侵犯公眾知情權
在最新的工商經營範圍中並無“危機公關”一項。從這個角度來說,如果企業與提供此類服務的企業簽訂契約,規定的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刪除新聞監督稿件的做法,與被曝光企業惡意收購報紙並無二致。”對於問題“刪帖”應對監督報導的做法,山東德義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蘇傳孝認為,雖然很多人認為,對這樣的行為缺乏直接的規定,暴露了中國法律的空白,但根據國家民法通則的第七條的規定,被監督企業惡意花錢“刪帖”,損害了社會的公共利益,讓很多原本應該了解行業黑幕的人,減少了防範機會。
在網路媒體日漸發達的今天,“刪帖”滅火的做法侵害了新聞媒體的正當權益,降低了媒體的影響力,而且也侵犯了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對於類似的情況,相關媒體和社會公眾,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追究新聞刪帖人和背後指使人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