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3.09-1974.09新會路教工作隊隊員
1974.09-1977.07華南師範大學物理專業學習
1977.07-1982.12新會縣團委幹事、宣傳部長
1982.12-1985.03新會縣團委副書記、書記
1985.03-1986.01新會縣團委書記、新會小岡區委代書記
1986.01-1988.04新會縣小岡區(鎮)黨委書記
1988.04-1993.01新會縣(市)棠下鎮黨委書記、縣(市)委委員
1993.01-1993.04新會市委辦公室主任、市委秘書長
1993.04-1998.07新會市委常委、秘書長(其間:1993.08-1996.03兼新會市人武部政委)
1998.07-1999.03新會市委副書記
1999.03-2003.04恩平市委書記
2003.04-2003.06江門市政府黨組成員
2003.06-2003.07江門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03.07-2011.12江門市委常委、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其間:2003.03-2005.01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國際政治專業學習)
2011.12-2012.01江門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
2012.01-2012.02江門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
2012.02-2015.02江門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市社會工作委員會主任
2015.02-2015.08江門市委副書記、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委政法委書記、市社會工作委員會主任
2015.08—2016.02廣東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10月20日,經廣東省委批准,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聶黨權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6年2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廣東省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聶黨權(副廳級)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依法逮捕
2016年3月1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廣東省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聶黨權(副廳級)決定逮捕。
依法雙開
2016年4月5日,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江門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聶黨權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聶黨權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權色交易和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國家專項科研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侵吞國家專項科研資金和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聶黨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聶黨權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