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1年8月—1988年5月陽春石碌銅礦修配廠技術員、團委書記、銅礦團委副書記;
1988年5月—1993年6月江門市棉紡廠團委副書記、企管科副科長、廠長辦副主任(期間:1988年3月-1991年2月廣東省委黨校政治專業大專班學習);
1993年6月—1996年4月江門市棉紡廠黨委副書記(期間:1993年6月-1994年1月兼廠長辦主任,1995年1月-1996年3月兼永豐紡紗分廠廠長、黨總支書記);
1996年4月—1998年12月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調研科主任科員;
1998年12月—2001年8月江門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期間:1996年9月-1999年7月廣東省社科院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01年8月—2003年5月江門市蓬江區委常委、區委辦區府辦主任;
2003年5月—2004年8月江門市蓬江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
2004年8月—2005年3月江門市蓬江區委書記、區長;
2005年3月—2006年11月江門市蓬江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6年11月—2006年12月江門市委組織部部長;
2006年12月—2007.01江門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委黨校校長;
2007年1月—2015年7月江門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市委黨校校長、市行政學院院長;
2015年7月—2015年8月江門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市委黨校校長、市行政學院院長;
2015年8月廣東江門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市社工委主任。
任免信息
2015年7月,廣東省委批准:鄒家軍同志任中共江門市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5月25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江門市委副書記、市委政法委書記鄒家軍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6年11月30日,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江門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鄒家軍(副廳級)決定逮捕
依法雙開
2017年1月,據廣東省紀委訊息:,經廣東省委同意,省紀委對江門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鄒家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鄒家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項目審批、司法訴訟活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鄒家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鄒家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