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沿革
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IGF)成立於2006年11月。
2003年12月,聯合國在日內瓦發起召開了信息社會世界首腦峰會(WSIS)第一階段會議,會議上通過了《行動計畫》,認為網際網路是信息社會基礎設施的核心組成部分,世界各國對網際網路管理、政策制定機制還未形成共識。為此,會議授權當時的聯合國秘書長安南設立了網際網路治理工作組,就會議提出的相關治理問題開展研究。
2005年11月,信息社會世界首腦峰會(WSIS)第二階段會議在突尼西亞召開。會議通過了《信息社會突尼西亞日程》,提出網際網路的治理包括技術和公共政策兩個方面的問題,應由多利益相關方、政府和國際組織共同參與。會議正式提出成立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IGF),這是國際上第一個關於網際網路治理問題的專業論壇。
2006年10月,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IGF)第1屆會議在希臘雅典召開。此後,IGF全球會議每年舉辦一屆。
2017年12月18日,第12屆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在瑞士日內瓦萬國宮開幕。本屆論壇主題為“塑造數位化未來”,主要探討數字經濟、網路安全、人工智慧、物聯網以及區塊鏈技術等網際網路治理議題。
2018年11月12日,第13屆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在巴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開幕。來自全球政界、商界、學界以及非政府組織等的3000多名代表圍繞網路信任和安全、數據隱私、人工智慧等展開多場專題討論。
在論壇開幕式上,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呼籲與會人員應特別關注能夠增加網路信任的創新型解決方案。數位技術影響到每一個人,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應重視殘疾人、老年人等人群對數字經濟的貢獻和需求,以及重視女性在網路研發和使用中的地位。他強調,在數位化時代,網際網路治理不能只停留在討論的層面,需要制定政策來規範管理,而不是僅由市場力量的“無形之手”來操控。
成立宗旨及意義
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IGF)關注網際網路治理以及網際網路相關新技術發展,為各國政府、私營部門、學術界和科技界提供了平等的交流和磋商平台。
由於會議對未來形成網際網路治理的框架和發展走向產生重要影響,因此國際社會給予高度重視。來自各國政府主管部門的高級官員、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專家組(WGIG)的專家、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歐盟(EU)、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國際網際網路協會 (ISOC)、網際網路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 (ICANN)、微軟、思科、谷歌等國際組織和大型企業、民間社團和媒體等多利益相關方代表均積極參會。
歷屆論壇
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IGF)歷屆會議舉辦時間及主辦國家。
第1屆 2006年 | 希臘 雅典 |
第2屆 2007年 | 巴西 里約熱內盧 |
第3屆 2008年 | 印度 海得拉巴 |
第4屆 2009年 | 埃及 沙姆沙伊赫 |
第5屆 2010年 | 立陶宛 維爾紐斯 |
第6屆 2011年 | 肯亞 奈洛比 |
第7屆 2012年 | 亞塞拜然 巴庫 |
第8屆 2013年 | 印度尼西亞 巴厘島 |
第9屆 2014年 | 土耳其 伊斯坦堡 |
第10屆 2015年 | 巴西 若昂佩索阿 |
第11屆 2016年 | 墨西哥 哈利斯科州 |
第12屆 2017年 | 瑞士 日內瓦 |
第13屆 2018年 | 法國 巴黎 |
主要議題
根據信息社會世界峰會(WSIS)的原則,任何國家政府都不得支配網際網路的國際管理。網際網路的管理應是多邊、透明和民主的,需保證各國政府、私營部門、民間團體和國際組織的全面參與。IGF會議多次指出:網際網路的管理應保證資源的公平分配,促進廣泛使用,確保網際網路的長期安全運作,並充分考慮各種語言使用者的權益。基於此原則,IGF從成立伊始便積極促進網際網路關鍵資源國際共管。
網際網路治理最初所指的主要是對網際網路底層引擎的監管。數據流動需要具備許多基本功能,其中包括域名系統(DNS)。例如,使用哪些國家代碼和通用頂級域名來建立網址,以及由誰來協調域名分配。
在網際網路發展早期,處理以上這些技術管理任務的通常是個人工程師或研究機構。然而,隨著網際網路的普及,我們迫切需要更為詳細的規則和組織來對各個細分市場進行監督和管理。今時今日,網址分配的協調是由ICANN(網際網路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等機構進行,而技術協定和標準的制定則由IETF(網際網路工程任務組)等委員會負責。
除此以外,許多其他議題也變得越來越重要,例如:新興工業化國家的網際網路接入,跨境電子商務和智慧財產權等等,在新千年的轉變中,這些話題在網際網路治理背景下越來越多地被討論到。
當前,許多網際網路治理的相關問題,從算法、網路安全、到人工智慧,這些問題在數字政策或網際網路政策等其他總括術語中也進行過討論,這表明對網際網路規則、原則和程式的需求與日俱增。
網際網路治理不僅僅只是以法律形式實施規則。技術標準通常會在所有相關方的共識之下建立。
國際條約(例如為打擊網路犯罪而形成的條約)則是網際網路治理的另一種方法。各種決議和自願承諾也都是為了建立可靠標準而出現的。這方面的工具和資源就像參與者一樣呈現出多樣化的態勢。
除此之外,網際網路治理還包括談判。例如哪些規則適用於哪些行為、以及誰在何種情況下負責制定規則。大家一致認為,沒有任何一方能夠根據自己的需求來完全塑造整個網際網路。有鑒於此,網際網路治理主要是為了讓所有利益相關者,包括政府、企業、學術界和民間社會的代表,都能參與討論並制定網際網路治理規則。
2018年11月,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IGF)在法國巴黎教科文組織總部匯聚了3,000多名參與者,這一屆網際網路治理論壇的主題是“建立相互信任的網際網路”。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巴黎舉行的第13屆網際網路治理論壇上發表講話指出,新技術正在改變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他指出,在這具有挑戰性的時代,的確存在許多數字風險,但其中一些風險可能會變成數字機遇。非傳統、多邊和多方利益攸關方合作至關重要,包括政府、私營部門、研究中心和民間社會,人們應當充分利用數字時代所帶來的獨特的機會,在治理方面,必須像那些第一次建立網際網路的人一樣富有創造性和大膽。他表示,現在是考慮如何將技術及其巨大的解放力量為人類的基本價值觀服務的時候了。
古特雷斯表示,人們對數位技術對於生活帶來的改變及其造成的破壞的理解是不夠的。他表示,人們不應讓新技術壓倒,而應當像過去的變革性發明一樣,就此制定涉及意外後果或惡意使用的政策。
他指出,關於網際網路治理的討論不能僅僅停留在討論上。必須制定政策和相關的規範性框架,以確保產生影響。他強調,我們不能把數字時代的命運留給市場力量這隻“看不見的手”。
國別和地區倡議
網際網路治理論壇國別和地區倡議(NRI National and Regional Initiative)是代表國家、次區域、區域和青年IGF倡導的首字母縮寫詞。這是在不同國家或地區基礎上組織的網際網路治理論壇,其組織標準是基於地理位置,以及在某種情況下語言和文化的關係。國別和地區倡議(NRIs)位於世界各地,覆蓋四大洲超過70個國家和15個地區。
IGF中國
IGF中國成立於2017年5月,經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IGF)正式認可,成為網際網路治理論壇中區域與國別倡議社群(NRI)的一員,承擔著溝通中國網際網路治理理念和參與國際網際網路治理規則制定、技術標準推動的中國力量。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中國)(China IGF)是一個多利益相關方參與的網際網路治理和技術發展平台。IGF中國的成員來自於智庫、私人領域、技術社群和學術團體。
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人們便致力於為網際網路創建一個全球性的協調和決策框架。網際網路的國際治理機制,不僅包含世界各地用戶分配網路地址和域名的全球性資源,它還關切構建這樣一個系統的原則與規範。在過去的十年中,關於全球網路空間的資源性分配機構和制度規範議題的討論主要存在於:網際網路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國際電信聯盟(ITU)、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信息社會世界峰會(WSIS)以及聯合國網際網路治理論壇(IGF)等機構、組織或論壇。經過幾年不懈努力,國際社會在推動網際網路關鍵資源的共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IGF中國則要凝聚中國共識,為國際社會貢獻中國力量。
成員守則
IGF中國多利益相關方均同意:
堅持IGF的核心價值和原則,為國家、地區和全球的網際網路治理做出貢獻。IGF中國是 IGF NRIs(國別和地區倡議)的成員。我們理解並尊重IGF國別和地區倡議各成員的獨立性和獨特性。
IGF中國多利益相關方均應立足中國,構建平等、開放、包容的社群和對話機制。尊重並理解各利益相關方的訴求,發揮各方優勢,凝聚中國共識,貢獻中國智慧。
多利益相關方均應以文明的態度對待他人,所有討論或評論均應針對議題而非單一的人士或機構,不論其為個人、群體、機構或政府。在討論或作出評論時,應避免作出人身攻擊。不允許以明顯的煽動或潛在的誹謗方式進行。
多利益相關方在社群中應以平等的身份參與,擴大交流和共識基礎,為網際網路相關技術進步貢獻力量。
IGF中國成員作為中國社群成員,在參與國際論壇及合作的過程中,不得以損害中國社群共同利益的方式進行。
如參與者不遵行上述原則,或會導致其被撤銷參與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