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幹部

聘任制幹部(又稱契約制幹部)是指國家不包分配的電大、夜大、業大、職大、函大畢業的學生和計畫外自費畢業生等原來不具備幹部身份的人員,因具備一定的學歷,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管理能力,從事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的,可以辦理聘任制幹部手續,使其在聘期內享受幹部待遇。就工資而言,應當比固定工和契約制工人高。聘任制幹部應當通過考試才能取得其身份。

基本條件

30周歲以下,職業中專以上學歷,思想好,業務能力強,身體健康或已經參加工作,在工作中取得中專(含中專)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可以申請辦理在職聘任制幹部手續。

辦理程式

(一)所需材料:本人戶口和身份證原件、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原件、兩張一寸像片、人事檔案或《待聘證》。

(二)辦理程式如下:

(1)填寫《聘任制幹部審批表》一式兩份,補辦手續的,還需同時填寫《轉正定級表》;

(2)單位聘用的,在“聘用單位意見”欄內加蓋單位公章;

(3)按規定繳納就業手續費;

(4)辦理個人代理的需簽訂《委託人事代理協定書》一式兩份。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