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釋義
根據多處新約聖經記載,我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林前11:23-25,另參太26:26-29;可14:22-25;路22:14-20)從此,歷世歷代的教會都遵照主的教導,在地上實行聖餐禮。直等到主耶穌應許他再次降臨,和我們在神的國里喝新的那日子。(參14:25) 既然聖餐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聖禮。它有怎樣的特殊含義在其中呢?我們一定要確知的是聖餐不是一個普通的吃喝,在初期教會,人們往往把聖餐和信徒的聚餐放在一起舉行,因此在舉行聖餐時發生了“這個飢餓,那個酒醉”的不良現象。使徒保羅在指責了這種現象後嚴厲的指出:“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11:29)後世的教會終於把聖餐和一般的信徒聚餐分開,而形成獨特的聖禮。因而,聖餐具有獨特的屬靈意義。 第一, 聖餐是表明主的死,為著紀念他而設立的。保羅教導我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林前11:26)聖餐中的餅,代表了耶穌的身體;聖經上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原文直譯應為:“我就是生命的餅。”無酵餅是當時猶太人的主食之一。耶穌最後的晚餐時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在聖餐中擘開的無酵餅,象徵耶穌的身體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捨身;杯中鮮紅的葡萄汁,象徵耶穌為我們的罪所流出的寶血,與我們立了永不能廢的新約。故此,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在問96主的晚餐是什麼後的答案是:“主的晚餐是照著基督所規定的,授受餅和杯,以表明主的死,...... 所以說主的晚餐,是因為那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設立的宴席,也可以稱作聖餐。其外在行為是根據基督的制定吃餅喝杯;而內在意義是基督的犧牲--掰開的餅表示他受傷的身體;倒出來的葡萄汁表示他流的寶血;它本身是沒有價值的,但是一旦憑信心領受,就能加速我們對神的愛,根深我們對基督的信心,並且增進我們的福益。” 第二、聖餐是表明主的生命成為教會信徒生命的供應和滋養。我們憑信心與主在聖餐中相遇。主耶穌說:“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6:56)這表明來到主面前憑信心領受聖餐的基督徒也是有份於主的生命的基督徒。借著這樣的表明,讓我們看到主與我們同在的事實,主就在聖餐禮中真實的臨在於我們每一個人。讚美詩唱到:“虔誠同敬拜,救主妙無形,主在聖事中,愛力何豐盈。”當我們憑信心領受聖餐的時候,我們便深深知道,正是在這樣奇妙的聖事中,主把他的愛連同他自己,都毫無保留的給了我們。靈修名著《效法基督》中說:“最奇妙的事,便是你—我的主上帝真神,同時也是真人—完全獻上你自己,作為我們的餅和酒,且成為我們無窮盡的幫助,這真是可信的,但卻是超乎我們的悟性所能明白的。”是的,許多的基督徒,正是在領受聖餐時深深的感受到主的同在和主帶給他們的力量和幫助,而再一次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立起來,仰望標桿,奔跑前面的屬靈路程。 第三、聖餐也表明了基督徒在同一位主里的生命的交通與分享。我們都知道,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而聖餐,作為基督徒共同分享主的生命的聖禮,表明了我們在基督里合而為一,同屬一個身體上的肢體的關係。故此,保羅勸勉基督徒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林前10:16-17)威斯敏斯特信經如此說:“聖餐又是作為基督奧秘身體之肢體的信徒,與基督有交通,並彼此交通的一種聯繫和保證。”所以弟兄姐妹在聖餐時同領基督的身體表明我們統屬一個身體;我們同領一杯也表明我們統屬一個恩約之下。我們是同蒙天召,同奔天路,同屬一體,又怎能彼此相咬相吞,互相猜忌呢?所以很多信徒在聖餐前要彼此認罪,求得弟兄姐妹的赦免;也有的教會根據傳統施行“謙卑禮”,就是要效法主耶穌謙卑的愛,使弟兄姐妹在聖禮中真正的有合而為一的心志。
什麼樣的信徒可以來領受聖餐禮
正因為聖餐禮是主耶穌親自設立的極為隆重的聖禮,所以教會對待此聖禮是非常嚴肅的態度。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中叮囑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乾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11:27)保羅接下來提到的就是人要自己省察,然後才能吃這主的晚餐,否則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在前一章的經文裡,他還告誡弟兄姐妹不能一邊吃主的晚餐,一邊吃祭鬼的筵席。故此,歷代教會對於如何領受聖餐都有較為嚴格的規定。在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第97問這樣說: 要為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怎樣? 答:為要按理領受主的晚餐,必須自己省察:有沒有屬靈的知識,可以分辨是主的身體,能不能憑信心以主為食物,有沒有悔改的心、愛心,並重新順從的心,免得因不按理吃喝,就自取審判。 略解:這裡教導我們領主餐的正確條件,乃是:(1)知識,足以知道主餐所代表的涵義;(2)信心,足以滿相信我們吃餅能維繫身體,照樣所代表的生命之糧能維持我們的靈魂;(3)悔改,認一切所知道的罪;(4)愛神與人;(5)決志履行各樣的本份。 今天的中國教會,許多的地方,由於信徒素質的不高,誤以為聖餐只是一次平常的宗教儀式或象徵,而沒有上升到“聖禮”的高度來看待,領聖餐時隨隨便便,馬虎了事,這是實在不應該的。而另一方面,有的信徒用迷信的眼光來看聖餐,認為多領多得福氣,所以領聖餐時象搶購什麼緊俏商品似的一窩蜂,這都不是真正的按理領聖餐,得罪了神自己還不知道,所以我們迫切的呼喚這樣的人一定存敬畏的心在神面前悔改,重新來到神面前,使自己配得領受這神妙的聖事。 通常按照教會的傳統,只有一個正式受洗,加入教會的信徒,才有資格領受這聖餐。生活上有嚴重污點罪行的信徒,若不真心悔改,有真正悔改的生活和言行,不能領受聖餐。早期教會和改革宗的信仰都主張停止給故意犯大罪的信徒聖餐是有效和必要的教會紀律。另一方面,從信徒自己來說,要好好在神面前預備自己的心,才可領受這聖餐。不少教會在領聖餐前都有認罪、省察、默想的時間,就是這個目的。
聖餐的主要材料是無酵餅和葡萄酒。無酵餅用麵粉加水製作而成,不加酵粉或其他的調味料,因為基督徒認為酵代表罪惡(他們的根據是哥林多前書5:6-8);無論人多人少,只作一個無酵餅,以此來代表會眾是一體(哥林多前書10:17)。一些基督徒聲稱必須用葡萄制葡萄汁(太26:29),而不可用葡萄酒,因酒是經過發酵製成的,且又用一孛,代表同領一個杯。基督徒認為,經祝聖后的餅和酒已經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血液,稱之為主的身體和主的寶血。他們不再稱呼這些為餅和杯。東正教:用有酵餅、紅色酒、水。謂此三者,乃紀念耶穌當日水血湧出之狀。天主教:用特製的許多小圓薄無酵餅為聖體,一人分領一個。另有白或紅葡萄酒為聖血。較正式的彌撒中,輔祭會持裝有聖血的聖爵立於司鐸側。信義宗(路德會):用餅和酒,餅的材料不拘,不論是大麥,小麥或米做的,有酵的,無小酵的,甜的,鹹的均可,或是刀切或手擘均無所謂;酒其分量,性質,顏色都可以。近來通用者大致是無酵薄餅,與葡萄酒。改革宗(此宗派以慈運理和加爾文的神學為主,其中有長老會,浸信會,安息日會,五旬節派及其他教派):一些改革宗派主張,用一般的餅和酒。
信徒領受聖禮,是借著外在的看得見的禮儀表征,表明那看不見的屬靈的恩典和幫助。我們的主耶穌,群羊的大牧者,既然設立這樣的聖事在教會中,他也必定親自在教會中藉此聖事來堅固我們的信望愛,使我們更好領受他所賜給我們的恩典。下面,我就聖餐給信徒帶來的四個方面的屬靈幫助來和大家有一分享。 (一)信徒通過領受聖餐,享受到主賜新生命的福氣。舊約箴言書說:“你們來,吃我的餅,喝我調和的酒。你們愚蒙人要捨棄愚蒙,就得存活,並要走光明的道。”(箴9:5,6)聖經告訴我們,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個人,因信主耶穌獲得重生的新生命,完全是靠賴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救世大功。聖餐表明了這一救大功的成就。雖然我們反對天主教的“變質說”,但我們同樣清楚的是,在聖餐中,主真實的臨在於我們的生命之中,並更新我們的生命,祝福我們的生活,所以我們每逢領聖餐,便是又一次緬想主的救世奇功而常常有赦罪的平安在我們的心裡。 (二)信徒借領受聖餐享受屬天生命的供應與滋養。就是借著信心在聖餐中得著主自己屬靈的幫助。對此改革宗的多特信經說的很明白:“另外就是屬靈與屬天的生命,就是從第二次的生命所得來的,是由福音的真道所產生的,與基督的身體聯合;這生命是不尋常的,乃是特別賜給神選民的。同樣,神曾賜給我們屬世的糧食,養育我們肉身屬世的生命。至於維持我們屬靈與屬天的生命,他曾賜給我們從天上來的生命糧,就是耶穌基督,他培養並堅固信徒屬靈的生命,那就是說當他們吃的時候,借著靈里的相信就接受了。基督代表了這屬靈與屬天的生命糧,因此他設立了聖餐,即可見的餅,就是他身體的獻祭,酒就是他血的獻祭,向我們證明當我們在手中接受這聖禮、用口吃喝時,藉此我們的生命得到培養,我們也真實地憑信心,在我們的靈魂中接受了我們唯一救主基督的真身體與血,來支持我們屬靈的生命。現在我們確實知道,耶穌基督並沒有徒然設立他的聖餐,他借著這些聖潔的表記在我們心中作工,在表面上我們有時會不明白,因為聖靈的工作是隱藏的,是難以理解的。”
(三)通過聖餐信徒享受到與主同在,與主相交的快樂和祝福。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間,把神的同在帶給了我們,他死後復活,升到高天之上,成為我們的大祭司和中保。他更應許要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在聖餐中通過我們屬靈的眼睛,我們真實的感受到了主的同在,他的榮光和他的神聖。改革宗海德堡要理問答解說中論到基督在聖餐中與我們同在時說:“根據基督的人性,他現在是在天上;但根據他的神性,他是無所不在的。但是在聖餐中他是同在的,他並不是在象徵中,根據他的神性與聖靈,借著這些標記來堅固他的百姓。”歷世歷代,不知多少真心愛主信主的聖徒,在聖餐中瞥見了主榮耀的光輝而感到莫大的安慰與喜樂。《效法基督》的作者恰當的形容為:“在此聖筵中,他們得享樂園之樂,連天使也來共席”。所以,一個真正愛主的人,一定喜悅在聖餐中來親近主。
通過聖餐,信徒享受到弟兄姐妹的祝福
改革宗神學家伯可富在他的《基督教神學概論》中指出:“聖餐也是一種象徵,因我們信徒都是基督奧秘身體上的肢體,因此也就彼此之間有了合一。”正如我們上面所講的,聖餐也表明了基督徒在同一位主里的生命的交通與分享。可惜許多信徒往往忽略了這一點。有一首美麗的詩歌唱到:“這裡有神的同在,這裡有神的言語,這裡有聖靈的恩膏,這裡是另一個天地,看哪弟兄和睦同居,何等的善何等的美,如同那黑門的甘露,降在錫安山地,愛在這裡,和平在這裡,生命在這裡,希望在這裡,耶和華所命定的福,都在這裡。”不知道是不是領聖餐所唱的詩歌。但是,弟兄姐妹借領聖餐時學會彼此饒恕,彼此謙卑,彼此等待;體現主內一家的融融氣氛,是一件多么蒙福的事情啊!
聖餐餐禮的設立
聖餐是僅次於洗禮的,基督徒的重要禮儀。
基督徒認為,聖餐的直接根據來自《新約聖經》,聖經中記載耶穌基督在被釘十字架上死的晚上,與十二門徒共進逾越節晚餐。他們正吃晚餐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去吃吧! 這是我的身體。”然後,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由其中喝吧!因為這是我的血,新約的血,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過。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了,直到在我父的國里那一天,與你們同喝新酒。”(馬太福音26:26-29)
領法
東正教
“當領聖餐,將三物(餅,酒,水)混合後,攪之一匙。”從這一句描述中可以看出他們在領餅的時候總是同時領酒。
天主
天主教
天主教的領主禮(領受共融)主要是在彌撒(或稱感恩祭)當中進行的。彌撒以外,亦可送聖體給無法參與聖祭的教友(如醫院及安老院裡的教友)。按照天主教的教律,信徒可以選擇只領聖體,不領聖血,因為天主教會相信,麵餅或葡萄酒經祝聖后,已蘊含整個基督。以往只有主禮的司鐸才可在彌撒中領聖血,但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後的禮儀,亦準許參禮信徒在一些特殊慶典中亦可兼領聖體聖血。不同教區亦對此訂定不同習慣。
手領:(獲宗座認可的主教團地區)
信徒以十字座寶型,用手領受聖體,侍立在旁的司鐸或執事或送聖體員說“基督聖體”,信徒回答“阿們”;
口領: 神父(或送聖體員)將聖體(或先將聖體蘸聖血),放在信徒的舌頭上,司鐸或執事說“基督聖體”或“基督聖體聖血”,信徒回答“阿們”。 若司鐸或執事或送聖體員兼送聖體和聖血時,則不可把蘸了聖血的聖體放在信徒手上,而應放在其口中。領受共融後,信徒回位先作個人祈禱“感謝聖體”,然後由主禮帶領“領聖體後經 (領主後經)”。在舊式教堂祭台前,有一排欄桿,信眾跪在欄前領受聖體。這種第二次梵蒂岡大公會議以前的習慣,隨著教宗本篤十六世上任,似有被恢復的趨勢。
信義宗
路德會信徒認為聖餐的效力是永恆的,與洗禮相同,所以必須虔敬跪在聖台前領受。
改革
改革宗
在領聖餐之前,主領者會講述耶穌的經歷;先祝謝餅,後祝謝杯。有些教會聲稱餅要擘開領受,但也有教會以普通餅乾代替。
起源
主耶穌在定十字架的前夜,與門徒一起度過了難熬的時光,晚宴上有他的託付,有他對他們難以割捨的愛,也有他語重心長、別開生面的教誨。從晚宴的開始到結束,憂傷是他心境中的最主要的鏇律,他放不下他們,又不能不離開他們,肉體中的道理如同虎狼纏繞著他們,威脅著他們的思想、意識。三年的傳道生涯,與他們朝夕相處。他用自己的言行將肉體上的侍奉引進到靈魂里,把他對人類的愛、擔諒、寬容、體恤、饒恕都在他的作工中體現,他深怕他們身量幼小,理會不了他的意思,既怕他們強求靈性與現實脫節,將活的要求與生命變成死的規條,又怕他們陷在字句裡面淹沒聖靈的原有心意。最後他又在晚宴上用餅、杯意味深長得到出了他的心意,為的是讓他們將真理與現實結合,在現實中活出真理、活出神那長存的生命,使教會人性與社會人性有合理的調節。
當他那起餅來,祝福了之後,掰開,對他的門徒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紀念我。”他這話是在告訴門徒,我的全人,包括我的說話、做事、侍奉是為了你們在人間的生存而顯出的,這些行為,這些榜樣,這些言語將是你們生活與侍奉的標桿、模型,你們接受這些同接受這餅一樣,就會使你們的靈魂不至於飢餓,不至於讓環境與艱難、困苦壓碎。他所走的路我們都要走,他所受的苦我們都要受,他已為我們擔當了一切,就是他給我們留下了準確的實行,我們所遭遇的難處他已首先替我們承擔,他留下的身影將是我們的力量,他的言行將是我們的支柱。在撒旦的攻擊面前,這是盾牌、磐石。他借著肉體的餅引申到靈里,為的是讓他們向主一樣舍己愛人,為了成就人間的千秋拯救計畫而全力以赴,肝腦塗地。他拿起杯,告訴他們,這是我的血,為你們舍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上紀念我。他希望門徒能向他一樣,為了拯救人類,與罪惡相爭到流血的地步,就是哪怕豁出命去也要戰勝罪惡,能傾倒生命為十字架道路犧牲自己,放棄人間的福樂、榮華、富貴與享受,人如若能真正領會這些內涵,才算是紀念主,掰餅也才不算徒勞。然而,多少人因為注重字句,掩蓋了此聖禮之後隱藏的神的心意,竟然把聖禮辦的俗不可奈,把這一偉大的託付變成了宗教儀式,用思維渲染的離奇怪異,很多獻凡火的更是裝神弄鬼,把個好端端的聖禮變得烏煙瘴氣,陰風呼號,使多少人死在了魔鬼的魔爪之下,難以自拔。人紀念主的所行與主的原有心意絲毫不相干,人以為掰餅、喝杯的儀式是紀念主的,結果人也如此行了,兩千年延續,迷信成分越來越濃,聖事俗化已成了宗教界普遍存在的問題,嚴重的吞噬著人的靈魂。聖事、聖物是人靈與神靈接觸的一個媒介,溝通的橋樑。祭司借聖事、聖禮傳達神的心意,人借聖事、聖禮明白神的心意,進而回應,這樣人的靈便被喚起、帶動,於是開始了配合,產生了靈性中的認識,便是裝備屬靈智慧和博得上帝悅納的機會,但因為祭司傳達的不是耶和華的心意,是己意、思維或者說是邪靈的意思,這樣人的配合便盲目、超然、渺茫,於是所行儘是打岔,儘是褻瀆,所以凡恩典中在字句、規條上進行聖餐禮的人,都是神的敵人,不但自己是瞎子,沒有靈性的認識,也將他人扔在了坑裡,活在了邪靈的教導之中,誰願及早悔悟以至於讓過犯得以塗抹呢?
限制
東正教
普通信徒可以同領聖餐,受洗後的東正教小孩子也可以領受。 非東正教的基督徒、慕道者、教外人不能在儀式中領取。
天主教
《救贖聖事訓令》:92.每位信友常有權利選擇用口恭領聖體。在主教團獲宗座認可準予手領聖體的地區,如領聖體者欲以手領方式領受,則必須為他送聖體。不過應格外留意的是,領聖體者應即時在送聖體員面前領下聖體,以免有人用手把聖體帶走。假若有褻瀆聖體的危險,則不應以手領方式分送聖體。 已經受過洗禮的天主教小孩,要先上初領聖體班,做修和聖事後才可以初領聖體,在此之前他們可以參與彌撒但不可領聖體,由神父為他們祝福。 犯重罪的信徒,要先辦妥告解(修和)聖事才可領受聖體。 《天主教法典》844條3項規定,東正教徒如果自動請求,並有相稱的準備,天主教神職人員可以合法地為他們施行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所以東正教徒是可以領受天主教的聖體的。這項規定也適用於其他教會的人士,但該教會的聖事情況,須依教宗的判斷。 但是,若該位東正教徒原為天主教徒,即他的身分由天主教轉往東正教,則不能在天主教內領受聖體聖事,因為他已清楚表達拒絕天主教信仰。 非天主教的新教徒(主要指改革宗)、慕道者、教外人不可領聖體。 當天已領過聖體的教友,可於同一天內,在他們所參與的另一次感恩祭中再領聖體。 在領受聖體前一小時不準吃固體或流質食物,但可喝清水及藥物,稱為聖體齋,老年人、病人及照顅其者,可以不守聖體齋。 所有已經過初領聖體的教友,每年必須至少領一次聖體。 領聖體一般在感恩祭之中,但信徒也可以在感恩祭之外要求領聖體,這需要有合理的理由並遵照有關的禮儀。 《天主教法典》844條2項規定:“如有需要,或有真實神益的要求,只要能避免錯誤和信仰無差別論的危險,天主教徒在實際找不到或難以找到天主教聖職人員的情形下,可合法地由非天主教的聖職人員領受懺悔、聖體和病人傅油聖事,但上述聖事須在該教會內有效。” 離婚再婚的教友及與離婚者結婚而尚未獲教會解取前一段婚約及補禮的教友,不可領受聖體聖事 未得教會批准,而自行不在聖堂結婚的教友(即使只是一方是教友),在未補禮及未辦妥有關手續時不可領受聖體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