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羨

耗羨

耗羨,是指賦稅的加耗部分抵補實耗後的所余。

基本信息

簡介

耗羨耗羨
舊時官府徵收錢糧時以彌補損耗為名在正額之外加征的部分。

歷史

耗羨亦稱“火耗”。清代賦稅所征在抵補實際損耗後的盈餘。地丁征銀,銀的成色不同,而上解戶部要求成色有定,熔成定銀,銷熔之中不無損耗。稅吏為補償損耗,就多征一些。重者數錢,輕者錢余。“迨行之既久州縣重斂於小民,小司苛索於州縣,火耗之增日盛一日,因循瞻徇,視為應得之物,一遇公事,加派私征,皆取之民間。”耗羨成了朝廷默許官吏掠奪人民財富的一種重要手段。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山西巡撫疏請通省耗羨提眸存公,除留補無著虧空外,其餘分給各官作養廉費和支應公費。耗羨歸公後,輸納比於正供,官吏養而不廉,耗羨之外更添耗羨,有增無減,人民負擔逐漸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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