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簡介
詞目:老百姓
拼音:lǎo bǎi xìng
解釋:1963年版辭海中沒有"老百姓"詞目,只有"百姓",其定義是這樣的:1、古代對貴族的總稱。《詩·小雅·天保》:"群黎百姓。"鄭玄箋:"百姓,百官族姓也。"《國語·楚語天下》:"民之徹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質,能言能聽徹其官者,而物賜之姓,以監其官員,是為百姓。"2、戰國以後用為平民的通稱。《孟子滕文公上》"鄉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
英文名稱:1. ordinary people/citizen
2. the "person in the street")人民;居民。主要是指區別于軍人和政府工作人員的人群。
詞語來源
民間傳說
相傳黃帝的母親是住在姬水邊上的,所以黃帝就姓姬;舜的母親是住在姚虛的地方,所以舜就姓姚了,那時候,子並不跟著父親姓,比如黃帝,就給他的後代分別賜了12個不同的姓。
所以那時候有姓的就都是王公貴族,“百姓”也就是“百官”。一般的平民,不知道他的老祖宗的媽媽在哪裡住的,老祖宗又無權無勢,夠不上稱“百姓”,只能說是“黎民”,或者被稱為“庶民”。
到戰國時代以後,在貴族和奴隸之間出現了一個既不是貴族(可能祖上是貴族後來沒落了)也不是奴隸(可能祖上是奴隸,後來被主子給放生了)的一個階級,他們的人數慢慢地比貴族和奴隸還多了起來。所以,“百姓”們來,因為他們也有姓,所以“百姓”和“黎民”或“庶民”就變成一回事了,書上就有了“黎民百姓”的詞語。因為“黎”字也有年紀大的意思,國人(在此主要指漢人)看來,是大的占便宜的,(比如做人的“老子”、“老爺”、“老祖宗”,或者“老闆”,不都是很占便宜的嗎?)所以,百姓們就自稱“老百姓”,算是天天在官老爺面前自稱小民的一點點補償。但在白紙黑字的古書中,從來沒有在“百姓”前面還加個“老”字的。只是不能寫書的“庶民”們不知從哪朝哪代起“老百姓、老百姓”地叫到了今天,“老百姓”也只能在老百姓之間才敢說的。
官方稱謂
歷代封建統治者對人民的稱謂。對老百姓其他的稱謂還有:庶民、臣民、子民、平民、莊民、村民。在戰國以前的時代,“百姓”是指有姓之人。“姓”這個字,分開來就是“女”、“生”,什麼樣的女人生的(或者在一個什麼地方生的)兒子,就得了一個相應的姓。“老百姓”這是中國(大陸地區)人(漢人)常常掛在嘴邊的自稱,港台一般用“民眾”或“公眾”代替。
學界觀點
因為“老百姓”這個詞是封建時代對庶民的稱呼,它是相對於統治階層以外的人民,故稱自己是“老百姓”其實是小民在官員面前表現訴求時的一點精神補償,是一種卑微的叫法,默認了自己是被管束、被統治的對象。這個代詞在很多時候是被動的施予對象,這種稱謂中已經忽略了最基本的國家公民的權利,本身就已經放棄了自己的很大一部分權利,把希望寄託於極少數較為開明的統治者,甚至擊鼓鳴冤:跪求為我們老百姓伸冤。
老百姓,是一個沒有具體清晰面孔卻又被不斷命名的群體,我們幾乎看不到完整的面貌,它們在歷史上整體的沉默與消失了幾千年,在統治者眼中,老百姓不是生存者,而是生產者,他們不是言說者,而是沉默者。這個歷史的語境隱含著一個逝去時代的無數歷史悲劇,嚴格的說屬於特定時代條件下的歷史詞語了。這就是“老百姓”與“民眾”一詞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