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國債

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而發行的一種政府債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出具的、承諾在一定時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簡介

國債是國家信用的主要形式。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以及某些特殊經濟政策乃至為戰爭籌措資金。由於國債以中央政府的稅收作為還本付息的保證,因此風險小、流動性強,利率也較其他債券低。

國債免徵利息稅,發行利率高於相同期限銀行儲蓄存款稅後收益,收益穩定。

國債一般全年發行六期。

特徵

1、安全性。發債主體的性質決定了它具有其它任何種類債券都無法比擬的安全性。

2、流動性。國債不論是現貨交易,還是在國債現貨基礎上的資金融通,交易量都很大,流通極為便利。

3、免稅特徵。投資者在付息日或買入國債後持有到期時取得的利息收入以及在付息日或持有國債到期之前交易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所得稅,這是國債不同其他債券的顯著特徵。

4、穩定的收益。我國的國債票面利率基本上都高於銀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資國債可以獲得較高的穩定收益。

老國債的定義

新國債:憑證式國債(新國債)本系統內為電子記賬式,可掛失,但不得更名,不得流通轉讓。客戶可到開辦代理憑證式國債業務的郵政儲蓄銀行聯網網點辦理提前兌付,提前兌付時只能全額而不能部分提前兌付;凡辦理憑證式國債提前兌付的,均按客戶兌付本金的規定比例從資金賬戶內扣收手續費,不收取現金。

新國債券種在兌付日前一日日終後系統自動將本息全額打入客戶對應的資金賬戶,客戶無需到網點辦理兌付。

老國債:老國債券種滿期後,總中心於到期日前一日日終將所有本息全額打入各省代理憑證式國債系統在儲蓄系統所開的代付國債本金分戶中,客戶憑老國債憑證至代理憑證式國債業務的聯網網點辦理兌付,兌付資金實時打入客戶指定資金賬戶(資金賬戶必須為本省開立的儲蓄結算賬戶),將老國債收款憑證收回,約定自動轉存並預留有效儲蓄賬戶的客戶除外。約定自動轉存的老國債客戶,到期日前一日將本息款項存入預留的資金賬戶中,但這部分資金處於止付狀態,需要客戶將老國債收款憑證交至網點,網點營業員發起解止付交易。

          憑證式國債系統內新、老國債劃分

憑證式國債系統內新、老國債劃分日為系統上線日,系統上線前發行的憑證式國債為系統內老憑證式國債(以下簡稱老國債)、上線日後發行的憑證式國債為系統內新憑證式國債(以下簡稱新國債)。

新老國債的劃分僅用於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各級機構區分內部管理原則及管理方法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