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3日,河南鄭州一年輕女孩因未給一名60歲左右的老人讓座,被對方拽住頭髮暴打的訊息被媒體披露後,立即引發社會各界的熱議。很多市民和網友在受訪時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還要愛“幼”,這個社會才能更和諧。經過
根據網友上傳的視頻顯示,公車上,一名約60歲的男子拽住一名年輕女孩,將其拖至下客門口,拳腳相加後,並試圖拽住女孩將其拖下車。幾名乘客將二人分開後,老人跳下車離開,女孩站在下客門帶著哭腔說:“你太過分了,你站在旁邊,我根本就沒看到你,說一句不就妥了,你還這樣!”車上不少乘客也紛紛批評老人的行為:“這老人也太過分了!”事情所發生的公車是89路公交,隸屬鄭州公交三公司。事發後,鄭州公交三公司宣傳科楊先生對此事也給予了證實。楊先生說,此事發生在3月10日上午11時左右,老人上車後走到這名女孩旁邊站著,司機就在車內播放了“為老人讓座”的提示音,幾站過後依然無人讓座。老人便對這名女孩說:“我這么大年紀,你就不能給我讓個位?”女孩回答:“我沒看見啊。”兩人隨即發生口角,老人在快下車時將女孩打了一頓。
證實
女孩被打因未讓座引發據網友@亦北亦南爆料,公車為鄭州89路,老人上車後站在女孩旁邊,暗示為其讓座,女孩沒有反應,老人情緒激動,語言攻擊女孩沒道德,車輛行駛至城東路弓莊站停車時,即將下車的老人依舊大罵女孩,並爆粗口,女孩十分惱怒:“就是不給你讓,怎么了!”已經下車的老人又轉身回到車上,對著女孩就是一腳,接著揪住女孩頭髮拳腳相加。
昨晚,89路公車所屬的鄭州公交三公司宣傳科楊先生對此事給予證實,楊先生告訴大河報記者,經其了解,此事發生在3月10日上午11時左右,老人上車後走到這名女孩旁邊站著,司機就在車內播放了“為老人讓座”的提示音,幾站過後依然無人讓座。老人便對這名女孩說:“我這么大年紀,你就不能給我讓個位?”女孩回答:“我沒看見啊。”兩人隨即發生口角,老人在快下車時將女孩打了一頓。
熱議
不讓座不對打人更不對電影《搜尋》中,高圓圓扮演的女主角因未給老人讓座,經媒體曝光並被網友人肉搜尋後,被指責道德低下,但沒有人知道她在公車上正因自己身患絕症而不知所措。
昨晚6時許,這段視頻經大河報官方微博轉發後,短短1小時內,被轉發200多次,網友評論達180餘條。@騎行中國方德永:“在提倡尊老愛幼的同時也希望老年人不要倚老賣老出手打人!公德是大家遵守的。不是只給年輕人的!”@小子新:“未讓座是道德問題,女孩不讓座應受道德譴責,但因此打人則是法律問題,老人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連結
連結2013年3月7日,生活日報報導,6日晚上,濟南市民王女士乘坐39路公車回家,當時車上人挺多。泉城公園站時,有幾個老人上了公車。一個年輕女孩不給旁邊的老人讓座,王女士就說了她一句。後來沒想到,王女士在舜玉小區站下車後,女孩從背後打了她一下,險些跌倒。
2012年8月28日,蘭州晚報報導,8月25日晚上9點鐘左右,在一輛127路公車上,一名小伙因為坐在“老弱病殘專座”上且不肯給一位老年人讓座,引起公憤。在隨後的言語衝突中,該小伙被另兩名男子施以拳腳。
分析
女孩沒讓座遭老人暴打!的確是一個值得人們思考的問題!女孩的不讓座,與老人的指責及大打出手,不全是一個層面上的事。如果女孩故意不讓座,那是道德層面上的事。女孩不尊老不讓座老人提出並指責,也是道德層面上的事。可是,老人的大打出手,則是對他人人身權益進行侵犯,是違法的事!要全面的看問題,辯證的分析問題。
女孩的不讓座,可以從兩個方面去分析。第一,那女孩真的“沒看見”身邊的老人。或者其身體不適或心情不好沒願讓座。一切皆有可能,這個也是有可能的。如果那名女孩因特殊原因,其精神過度集中到一定的事物上,或國特殊原因就算是車上的廣播喊,也可能沒注意身邊的老人,也沒讓座。假如是這樣,女孩沒讓座,應另當別論。第二,那女孩真的不願讓座且沒有讓座。那么,她的傳統美德哪裡去了?他尊老愛幼的良好品德哪裡去了?既是這樣我們應當從道德水平進行教育,而不能對其進行指責。
公車是公共場所,每位乘客享受的都是有償公共服務,因此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必須讓座的約束。它顯然是一種道德約束,而道德也有公德和私德之分,公車上的“公德”,諸如上車買票,不吸菸等,遵守這些“社會公德”,是每一個公民的義務,倘若違反了這種“公德”,不但應受到譴責,有關部門還可以對之進行處罰。而公車上的 “私德”,諸如上車時給老幼病殘孕讓座、不亂扔垃圾等,此類行為就屬 “私德”範圍。一個公民遵守“公德”是天經地義的,而一個人的行為放射出“私德”的光輝,則意味著他並不是在盡應盡的社會義務,而意味著他是個有愛心、願意為社會為他人服務的人。但是並不是說不讓座就是人品有問題,對於文明的行為要用同樣文明的行為來促進。
在北京的捷運里和廣州的公車上,慣用的“請把座位讓給老幼病殘孕”的提示語,已經悄然改為“請將座位讓給需要的乘客”。在公共場合,彼此互相理解,提倡精神文明才是構建和諧的最好辦法。
女孩不讓座,老人指責後因爭吵大打出手,也應從兩個方面去評。一方面,女孩不讓座,沒有尊老愛幼的美德,老人可以對其進行教育與引導。由於個人的素質有差異,老人沒有必要沒有耐心或生氣的與其爭吵。與其爭吵,從一個側面也說明了勸說者的素質與美德的缺失。另一方面,老人的大打出手,曝出了老人道德上的不過關倚老賣老為老不尊的一面,也曝出了其侵犯他人人身權益,無法制觀念,違法違規的一面!
“老人暴打未讓座女孩”折射弱者相殘
也許,這樣的讓座糾紛,快要讓人審醜疲勞。但公車上的老幼相殘,還是讓人痛心。這種弱者對弱者的傾軋和欺辱,讓人很容易想到一個詞——弱者互害。這場醜劇中,兩位都是弱者。一位是年輕的女孩,她手無縛雞之力,即使在一個老人面前,也沒有保護自己的基本能力;一位是60歲左右的老者,他本身也沒有多少氣力,只是在一個更弱的女孩面前,才暫時逞強。都是弱者,本該相互關心和理解。
但遺憾的是,我們看到的不是惺惺相惜,而是在不同的時間表現出了被剝奪的心態和恃強凌弱的慣性。那個女孩,當老人站在她身邊時,她覺得這是與己無關的事情,老人的抱怨更是讓她充滿委屈,也許女孩覺得,在老人面前她是強者。而當老人施暴時,所扮演著的是暴戾的強者角色,他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他覺得用拳頭才可以找回尊嚴。
為何人與人之間會充滿相對剝奪感,為何人們在面對矛盾的時候會習慣恃強凌弱?一個原因是,人們在現實中經常受到別人的擠壓,這種擠壓通常是來自比自己更強者,比如有權有勢的人。當一個人在現實中受到了擠壓,但又沒有辦法去糾正這種行為,保護自己時,釋放被擠壓感的途徑,只有針對更弱的人。
那么,如何避免這種弱者相殘的悲哀呢?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通過規則去救濟每個人的權利,讓他們在任何時候都可以保持權利的完整和為人的尊嚴。否則,類似的狀況難免重現。
讓座是美德
其實,美德和義務是有一定的區別的。給老人讓座是一種美德,卻不是義務。那種靠強硬性規定,那種靠強制得來的“尊老愛幼”又會不會變了味,又會不會變成了“應付觀點”做給別人看?又會不會人前一套背後一套?美德是發自內心的,自覺回報社會尊讓他人的一種心理意識。不讓座固然可恨,固然值得譴責,那是道德層面上的。而因為讓座就大打出手,那是違法的,是涉侵犯別人的人身權益的。道德上的事應該從道德的層面進行處理,不應動武,更不能依老賣老,從道德和法規上雙重出格!
給老人讓座是一種美德,卻不是義務。老人可能偏見的理解美德,或個人思想偏激,從而依老賣老缺德且違法!女孩沒讓座遭老人暴打!誰更缺德?女孩沒讓座遭老人暴打!美德豈是強制得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