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97年7月初,他被哲里木盟地區行政公署派到地區外經局,作為企業改革聯絡小組成員,擔負著指導經貿系統產權制度改革的任務。在工作中,他敢於並善於堅持原則,實事求是、認真負責,不走過場,幫助企業落實改制方案。他遇到困難和問題從不迴避,聽取各方面意見、為領導當參謀,與各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為了工作,他放棄了節假日休息時間,終於在計畫時間內使地區直屬企業率先完成了改制任務、他為企業改革做出了貢獻、同時也有效地防止和保證了國家所有者權益不受侵犯。
獲獎記錄
他被評為全盟企業改制聯絡員小組先進個人、並受到表彰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