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待舉

翁待舉(約1076-1156)承議郎,字正德、志懷或至善。原是京兆(現西安)人,後遷漳浦南詔(詔安)四都鎮鹽倉村。

翁待舉(約1076-1156)承議郎,字正德、志懷或至善。原是京兆(現西安)人,後遷漳浦南詔(詔安)四都鎮鹽倉村。
翁待舉是太學生,因文字出眾,得居上舍。北宋政和二年(1112年)登壬辰科莫儔榜進士,為詔安第一個進士。北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年)任興化軍知事。操勞政務,外宿衙署,夜間遲睡,天初亮即起床。自己煮粥,在燈下誦讀《中庸》一遍,才開始辦事。遇到有人以私事請託時,他斷然拒絕說:“我拿這枝筆批辦公事,準與不準,好像神明都在旁鑑察,欺心違法不得!”私請的人慚愧退出。宋代興化,苛捐雜稅繁多,許多沒有名堂的稅稱為“諸色錢”。漁民捕魚要交漁稅,採集海苔、海藻、海帶諸物也得納稅交錢。翁待舉覺得很不合理,上章奏請蠲(juān 同“捐”)免了。紹興二十四(1154年)年初至二十六(1156年)年任瓊州知州,卒於任所,葬於漸山西姑庵。興化人感念他的德政,把他祀於名宦祠。家鄉人也感於翁待舉高風亮節,與後來陳景肅(南宋高宗紹興二十一年1151年進士)、吳大成、薛京、楊耿、楊士訓(南宋寧宗慶元二年1196進士)、鄭柔等祀於七賢祠(七賢庵),後人合稱之“漸山七賢”。
翁待舉曾參加編纂《道南源委》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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