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翁同龢評傳(精)/中國思想家評傳叢書
作者:謝俊美 編輯、剪輯:匡亞明
內容簡介
翁同和是中國近代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有凡晚清重大朝政活動,諸如中法戰爭、甲午中日戰爭、戊戌變法等無不參與。生平篇集中介紹了他在擔任軍機大臣、總理衙門大臣和工部、刑部、戶部尚書以及都察院左都御史、國子監祭酒等職務期間的重大施政活動;思想篇則對其政治軍事、經濟、法律、教育、人才、荒政、變法等思想進行歸納、闡述和評價,旨在揭示和反映他在中國近代社會新陳代謝的過程中,是如何追蹤時代、與時俱進的;學術操守篇扼要介紹了他在文化藝術方面,尤其是詩、書、畫三方面的造詣,以及他潔身自好、拒受賄路、扶正抑邪、樂善好施、清正廉介的可貴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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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謝俊美,江蘇鹽城人,1942年10月生。1967年天津南天大學歷史系畢業。1978年考取華東師範大學研究生,師從著名歷史學家陳旭麓教授,攻讀中國近現代史。現為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張謇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華東師範大學中國近代史教研室主任。主要著作有《翁同和傳》、《翁同書信》、《政治制度與近代中國》、《中國近代政治家》等多部,輯有《翁同和集》、發表學術論文9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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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推薦
後記
在《翁同龢評傳》一書付梓之際,我的內心既搬動,又愧疚。激動的是本書的出版得到了南京大學中國思想家研究中心茅家琦、蔣廣學兩教授以及江蘇省社會科學院莫永明研究員等諸多師友的熱情鼓勵、支持和幫助。為了保證評傳的質量,家琦、廣學兩先生親自來滬指導,廣學先生還光臨寒舍,與我具體商討書稿的有關處理意見。永明先生早在上海人民出版社工作期間,就與我相識,是我的老朋友,到南京工作後,對我的研究始終給予莫大的關心。這次由他負責編輯本書,猶為榮幸。他是一位編輯經驗豐富的老專家,為了能讓本書早日付梓,他夜以繼日,仔細審讀,不殫煩勞,付出了很多的心血。他們的認真執著的敬業精神,一絲不苟的嚴謹作風,體現了中國學者固有的高尚道德風範,令人敬佩。在此,謹向他們表示衷心感謝。
我雖然研究翁同龢有年,發表過一些研究論文,並於1994年由中華書局出版過《翁同龢傳》一書,但由於自己理論水平不高,加上傳主本身的思想比較零散,缺乏系統的思想文字資料可供參考等因素,自己雖作了努力,但仍與師友和同行們所期望的要求相差甚遠,深感愧疚。像翁同龢這樣一位在晚清政壇上的要員,參與決策的重大事件甚多,其思想極為豐富,遠不止本書所評論的內容,還有待更多的學者去研究。書中訛誤不免,竭誠歡迎讀者指正。
本書在撰寫過程中,著名歷史學家戴逸教授曾給予了很多的關心,中華書局侯明女士、常熟高專楊增祺副教授、沈潛先生、南京理工大學葉美霞女士和江蘇省社會科學院江海學刊雜誌社季鵬先生等也給予了很多幫助,研究生李巨瀾、蔡高峰為我編寫書後索引,在此一併致意。我的妻子王昭芬、兒子謝建驍、兒媳金莉為我列印、翻譯文稿,助我研究,這也是不能忘記的。
謝俊美
1998年4月於上海靜安寺亭邨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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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翁同和是中國近代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有凡晚清重大朝政活動,諸如中法戰爭、甲午中日戰爭、戊戌變法等無不參與。生平篇集中介紹了他在擔任軍機大臣、總理衙門大臣和工部、刑部、戶部尚書以及都察院左都御史、國子監祭酒等職務期間的重大施政活動;思想篇則對其政治軍事、經濟、法律、教育、人才、荒政、變法等思想進行歸納、闡述和評價,旨在揭示和反映他在中國近代社會新陳代謝的過程中,是如何追蹤時代、與時俱進的;學術操守篇扼要介紹了他在文化藝術方面,尤其是詩、書、畫三方面的造詣,以及他潔身自好、拒受賄路、扶正抑邪、樂善好施、清正廉介的可貴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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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目錄
《中國思想家評傳叢書》序
導論
生 平 篇
第一章耕讀世家
一 遠祖溯往
二 樂志堂·家世
第二章 科舉仕途
一 以經營天下為志
二 少壯才名第一流
三 狀元及第
第三章 兩朝帝師
第四章 仕途風順
第五章 筦鑰戶政
第六章 兩參軍機
第七章 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任上
第八章 支持光緒劇變維新變法
第九章 晚年歲月
思想篇
第一章 力主抗敵雪恥、重振國威的反侵略思想
第二章 “練兵為立國自強之本”的軍事思想
第三章 “法不阿貴、貴賤同法”的法制思想
第四章 為國求賢的人才思想
第五章 德、智並重的教育思想
第六章 節用務實的經濟思想
第七章 “盡人事而減免災害”的荒政思想
第八章 “從內政根本變起”的維新變法思想
學術操守篇
第一章 在文化藝術方面的成就
第二章 清正廉介的一生
附錄
索引
後記
……
文摘
圖書書摘
翁同龢在入值毓慶宮書房期間,對光緒帝的道德品質教育也十分重視。還在啟蒙第一日,他就向光緒帝寫了“帝德如天”四個方塊字,並作了解釋。此後,他結合光緒成長過程中發生的各類問題,多次指出“於學以正心誠意為本,勿視為迂談”,要他“去偽”、“去虛”、“去妄”、“存真”、“存實”、“存正”,對封建政治道德身體力行。一次在豐澤園舉行“獵耕”典禮,光緒帝極不嚴肅,行為舉止近似嬉戲,翁同龢事後及時勸誡,指出“一切典禮當從心上出,否則即虛即偽,而驕惰且生矣”。光緒脾氣不好,一次動手打了隨侍太監。為此翁同龢對他進行嚴肅勸諫,指出此大為不可。光緒帝聽後頗能接受。在政治上,翁同龢一直希望光緒帝能成為有清一代的一位賢明君主。他曾送給光緒帝一首詩,中有兩句:“敬從光緒當陽日,追溯康熙郅治時。”①希望光緒能像康熙一樣,文武兼治,雄才大略,力挽王朝的頹勢,洗刷自第一次鴉片戰爭以來的民族恥辱,使國家重新振作起來。
為了培養光緒帝,翁同龢可謂嘔心瀝血,付出了巨大的辛勞。對他的教育思想,我們將在後面列章專論。對他在毓慶宮書房教育的功過如何評價?當然不能以西太后在將他革職、開缺的諭旨中所講的那樣,說他“授讀以來,輔導無方”,“從未將經史大義,剴切敷陳,但以怡情書畫古玩等物,不時陳說”。這是不公正的。事實上,翁同龢在毓慶宮的授讀是成功的,這隻要將它同弘德殿書房同治帝的教育情況加以比較,就不難得出結論。同治帝直到親政前,在西太后檢查他的學業時,詩無成誦,語不成句,西太后急得幾乎哭泣。而光緒在翁同龢及其他師傅的精心教導下,進步很快,除了口吃這一先天不足之外,無論在哪一方面都遠遠超過當年的同治帝。光緒性情寬厚,沉毅靜穆,知識廣博,且不好聲色。這一點連西太后當初也不得不承認說:“皇上實在是好學”,“功課好,……下書房仍讀書並漱芳齋亦不願去”。甚至在生病之日,也堅持讀書“不輟,其勤學如此實非常人所及”①。他聰明懂事,有奮發向上之志,
遇事“自欲振勵,勿用人扶”,很想有所作為。對於一些重大問題有個人的見解,明顯地流露出與西太后不同的看法。有一次,光緒帝與西太后觀看昆明湖水師演習。歸後,他寫了《再詠
昆明池習水戰》一詩,中有:
有道惟聞守四夷,籌邊端合駐雄師;
昆明池水無多地,安用區區習戰為?!
明顯地流露出對西太后設立昆明湖水師的不滿。西太后寵幸佞人,他在《指佞草》一詩中寫道:
盛世臣無佞,明時草有神;
不知虞陛上,卻欲指何人?!
流露了自己親賢臣、遠佞人的看法。他甚至對百姓的苦難表示同情,在一首題為《賞菊》的詩中與道:
金英爛漫繞朱欄,佳色清香秀可餐;
不看菊花看稼穡,我知民事甚艱難。①
他深居九重,平日足不出宮,之所以對民間疾苦有所了解,顯然同翁同龢平日的教育分不開。從某種意義上說,光緒的政治思想傾向就是翁同龢政治思想傾向的反映。光緒帝之所以有所作為,甲午年力主抵抗日本侵略、戊戌年間鼓起立志維新變法的思想風帆,發動轟轟烈烈的維新變法運動,都是同翁同龢突出經世思想的教育分不開,是翁同龢點燃了光緒帝的改革思想之火。然而翁同龢這種成功教育同西太后所期望的目的正好背道而馳,西太后希望翁同龢將光緒帝培養成絕對順從她的兒皇帝、政治傀儡,而不是一個有頭腦、有獨立見解、有政治抱負的君主。因此,翁同龢這樣做的結果是不難料到的。西太后的專橫不僅給日後光緒帝的“親政”帶來種種厄運,而且也給翁同龢的仕途蒙上了一層陰影。
1882年10月(光緒八年九月),軍機大臣、戶部左侍郎兼署尚書王文韶和另一名軍機大臣、工部尚書景廉因受雲南軍費報銷舞弊案牽連,為言官所劾,不安於位,先後自動退出軍機處。12月,經奕沂提名推薦,翁同龢與潘祖蔭被命為軍機大臣,進入軍機處。
翁同龢擔任軍機大臣後,奉旨查辦的第一件事是雲南軍費報銷舞弊案。
鹹、同之際,農民起義頻繁,清政府不得不調兵遣將進行鎮壓,因此,軍費報銷的事也就比較多。1864年(同治三年)太平天國起義失敗,清政府接受大學士倭仁的建議,有凡此前曾,
國藩、李鴻章等湘、淮軍軍費開支不必報部,作為自行了結。事實上,由於太平天國起義歷經兩朝?連綿10多年,經管湘、淮軍大營錢糧的人員不知換了多少,許多賬目毀棄於徵戰之中,
所以,根本無法立帳報部。但是,為了防止官吏貪冒銀餉,清政府又規定此後所有軍費必須立帳造冊,到部報銷。由於經辦錢糧的官員從中貪污中飽,以致賬目無法合攏。在這種情況下,
一般只要花上一筆銀兩,通過賄賂戶部經辦報銷的官員,便能了結。1879年(光緒五年)清政府撲滅了雲南境內的少數民族起義。次年,雲南巡撫杜瑞聯就軍費報銷一事,派出督糧道、善後局總辦、雲南軍務後路糧台崔尊彝和永昌知府潘英章攜帶巨款前往京師打通關節。崔氏、潘氏先找到同鄉、他們的“世交”、軍機章京、太常寺卿周瑞清。周氏又向署理戶部尚書王文韶、工部尚書景廉打招呼。王氏、景氏兩人中,王氏最為關鍵,因他戶部大權在握,只要他這一關打通,報銷中違例款項就可以瞞過去。經與戶部、工部有關司員討價還價,最後以銀8萬多兩成交。然而就在這時,工部左侍郎閻敬銘奉旨擢任戶部尚書。
閻敬銘深知戶部積弊,到任後本著節用務實、剔除中飽的原則,對部務大刀闊斧地進行了一番整頓,雲南軍費報銷舞弊一事很快被暴露。1882年(光緒八年)7月,御史陳啟泰根據了解到的情況上折糾參周瑞清受賄,又詞連王氏、景氏兩人,並說明存銀處所。西太后見奏,大為震怒,隨即指派麟書、潘祖蔭查明復奏。麟氏、潘氏傳訊周瑞清,以及天順祥、乾盛亨兩家錢
莊掌柜,前後共查出5萬多兩,還有3萬多兩不知存放何處,顯然是與王氏、景氏有關。就在調查工作深入之際,御史洪良品又上一折,直接彈劾王氏、景氏兩人,認為他們久歷軍務,歷任封圻,甘心受賄,有失重臣名節,要求朝廷“立予罷斥”。因事涉兩名軍機大臣,作為主持軍機處事務的恭親王奕欣不能不加迴避。經奕沂奏請,西太后簡派悖親王奕諒和翁同龢出面飭
傳洪良品,務必查個水落石出。
翁同龢與悖親王奕諒在宗人府詢問洪良品,要求洪氏“一一指實”,以便入奏。洪氏以賄賂之事,蹤跡詭密,無從得其底蘊,所說乃是屬於傳聞之類的內容,並無真憑實據,不能提供人證。但又提出賄托之事當問之崔尊彝;關說之實據,當問之周瑞清。只要嚴訊崔、潘兩氏,此案不難水落石出。①翁同龢、奕諒如實復奏。於是,上諭催令崔氏、潘氏與周瑞清、戶部承辦司員並書吏及號商當面對質,並要翁同龢等務必一查到底。並加派刑部尚書張之萬、刑部侍郎薛允升、戶部尚書閻敬銘一起參加審理。
同年12月,經過調集有關錢莊的帳簿,清查崔、潘等人的收支,結果發現他們來京總共用去銀8.7萬多兩,經過核實,有著落的為5.3萬多兩,下余的3.4萬多兩仍存在天順祥錢莊。在有著落的5,3萬多兩中,不少是列為“贈敬”、“別敬”、“炭敬”、“節敬”之類的賬目,涉及到很多部院的大小官員。參加審理的悖親王奕誴主張對此進行嚴追,並認定存放在天順
祥錢莊的3.4萬兩銀子就是賄賂王氏、景氏兩人的。這使翁同龢大感為難,因為外官饋贈向有此例,不能算作收受賄賂。若按惇親王的意思去做,那將牽連無窮。至於存在天順祥錢莊的3.4萬兩銀子,翁同龢認為沒有足夠證據說明它就是給王氏、景氏兩人的,認為案子查到這裡,可以結案。其他參與審理此案的大臣同意他的看法,但惇親王認為翁同龢的態度是有意在為王氏、景氏彌縫開脫,很不以為然。奕諒的這個看法還影響到西太后。西太后對翁的這一態度也產生了懷疑,並一再忠告他:國家多故,天子幼沖,現在居然有人置國家法律於不顧,骫骨植私,你們辦理案子的千萬不要放縱這些人。西太后的這一番話,無形中給翁同龢精神上增添了巨大的壓力。他唯一能做到的就是指令承審的刑部、工部司員反覆查證,核對銀數。根據潘英章的交代(此時崔尊彝已在押解途中畏罪自殺),8萬多兩銀子中,未過付的3.4萬兩系準備津貼戶部承辦司員及經手書吏的,並無分送王氏、景氏巨款之事。而戶部雲南司主稿孫家穆也執定“本部堂官委實無分用此銀之事”。而審核天順祥、乾盛亨兩莊號帳冊,也並無崔氏、潘氏等饋送王氏、景氏巨款之事。①查證的結果,證實案子確實並未牽涉王氏、景氏兩人。翁同龢認為事情至此可以結案,參加審理的麟書、閻敬銘、張之萬、薛允升等也完全贊同翁同龢的意見。經過協定,在翁同龢家中召開了奉派查辦五大臣會議,共同推派薛允升負責起草復奏摺,按律例規定對案中人員擬定罪名。會上,翁同龢提議:為了應付惇親王,防止悖親王認為罪名判得太輕,會議決定將罪名分為兩種:一種是按律擬定,不必法外原情;一種是根據情節,酌量加重。擬好罪名後,請惇親王再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