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與利

義與利,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對範疇。義,指道義;利,指利益、功利。關於二者的關係,中國歷史上各學派多持不同觀點。

孔子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孟子對梁惠王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孔孟主張義利對立,尚義排利。墨子重利,但也“貴義”,<墨經>說:“義,利也。”墨子三表中,最重要的第三表是“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之利”。法家韓非也注重利。漢代董仲舒重義輕利,認為“利以養其身,義以養其心”。《漢書·董仲舒傳》記載董仲舒的話說:“夫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漢代鹽鐵之議,以賢良茂陵唐生、文學魯萬生等60餘人為一方,以丞相車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等公卿為另一方,在義、利問題上展開了針鋒相對的爭論。前者主張“罷郡國鹽鐵、酒榷、均輸,務本抑末,毋與天下爭利”。後者“以為此乃所以安邊境、制四夷,國家大業,不可廢也”。後來桓寬著《鹽鐵論》,以為二者“或上仁義,或務權利”,是一次關於義利問題的大辯論。宋代理學家對義利之辯,持之尤力。程顥說:“大凡出義則人利。出利則入義,天下之事,惟義利而已。”朱熹說:“義利之說,乃儒者第一義。”基本上承襲了《漢書·董仲舒傳》的觀點。此外,儒家尚有兩種意見,一是荀子、張載、程頤等人,他們都以義為重,但不絕對排斥利,主張先義而後利。一是李覯、陳亮、葉適,他們認為若無功利,道義便是虛語。清初的顏元明確提出了義利統一的辯證觀點,他說:“正論便謀利,明道便計功,是欲速,是助長;全不謀利計功,是空寂,是腐儒。”義利之辯是中國哲學史上長期存在的一大爭論問題,它涉及到道德和物質利益之間的關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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