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解釋
對群體行為的產生存在多種解釋, 主要有: (1)相互作用論, 認為集體行為依賴於參與者的相互刺激。一些人聚集在一起激烈地互動是構成集體行為的第一個步驟。(2)緊急規範理論, 認為在一種模稜兩可的情況下, 當一群體察覺到指導他們行動的規範出現,他們的行動便或多或少地趨於一致。
特徵
1、群體成員具有共同的需要和目標。
2、群體成員具有共同的規範和行為模式。
3、群體成員具有共同的歸屬感。
4、群體成員要相互作用。
5、群體成員具有組織性。
分類
1、按原則和方式可分為正式群體和非正式群體。
2、按聯繫和發展可分為鬆散群體,聯合體和集體。
3、按開放程度可分為開放型群體和封閉型群體。
4、按社會作用大小可分為參照群體和一般群體。
5、按規模大小可分為大群體和小群體。
6、按是否實際存在可分為假設群體和實際群體。
群體發展階段:形成階段、震盪階段、規範化階段、執行階段、終止階段。
群體功能:組織任務和滿足群體成員的心理需求。
因為行政管理行為也具有上述群體行為的特徵,所以,行政管理行為屬於群體行為。
影響因素
影響群體行為的因素主要有:群體成員的個人特點及基本素質,群體內部人際關係,群體行為動機強度,群體行為準則,群體壓力,群體的內聚力,群體衝突,群體合作,群體利益,風俗習慣,價值觀念,群體主要任務特徵,群體的層次結構和內部控制,群體領導者的能力和特徵,群體內部及外部交往等。
群體行為是人社會化的結果,又是群體特徵的表現途徑。積極的群體行為對社會的發展有促進作用,消極的群體行為對社會的發展有阻礙作用。